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在特殊的情况下,仲裁可否中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7 01:54
依据《企业劳作争议处理法令解说》第19条的规则,裁定庭在审理劳作争议过程中,如遇有特殊情况(如向上级单位请示等候答复、裁定委员会之间托付查询、进行判定、当事人患病或因故不在本地而不能参与裁定活动等不可抗力事由),致使劳作争议无法持续审理的,能够向裁定委员会提出间断审理的理由和时刻,经裁定委员会同意后间断审理。规则的办案时刻应扣除间断时刻后兼并核算。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