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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医疗事故谁有权提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7 19:16
面临医疗事故谁有权提起初次医疗事故技术断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法令》和《医疗事故技术断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下两个主体有权提起初次医疗事故技术断定:一、卫生行政部门移送断定关于卫生行政部门移送断定,发生于两种景象之下。一种景象是,县级以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组织关于严重医疗过错行为的陈述后。医疗组织应当在严重医疗过错行为发生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陈述。另一种景象是,县级以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此处所指的当事人是指医患两边的一方或两边)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请求后。上述两种景象都有必要具有一个条件,便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以为“需求进行医疗事故技术断定”。因为医疗事故的技术断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等特色,卫生行政部门难以断定医疗纠纷是否归于医疗事故,因而,大多数景象下需移送医学会进行断定。二、当事人一起托付断定当事人一起托付断定的方法有必要一起具有四个条件:1、对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不提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而是由两边当事人洽谈处理;2、由医患两边一起提出医疗事故技术断定的请求;3、医患两边依照断定组织的要求供给断定所需的病案材料、什物等;4、合作断定组织的查询,照实供给相关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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