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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是否认可近亲结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5 12:19
1、近亲成婚在法律上被认可吗?
在我国现行的婚姻法里,清晰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制止成婚的,一起,有制止成婚的亲属关系的,构成婚姻的,也归于无效婚姻。因而说,近亲成婚在法律上是无法律效力的,也归于无效婚姻。
我国婚姻法清晰制止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成婚,即制止近亲成婚,一方面是出于优生学上的准则,受遗传基因的影响,夫妻假如血缘太近,简单将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缺点遗传给下一代,给民族的健康、人口的本质及人类的开展带来损害。二是根据品德上的要求,因为近亲成婚有悖品德教化,有碍于人类长时间构成的婚姻品德,简单形成亲属身份上和承继上的紊乱。
2、不能近亲成婚的规模有哪些?
(1)爸爸妈妈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成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成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成婚。
(4)同源于爸爸妈妈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爸爸妈妈的子女之间不能成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成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成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成婚;阿姨不能和姊妹的儿子成婚。
至于老百姓常说的“远房亲戚”,一般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归于制止成婚的近亲属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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