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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涉外协议离婚需求的资料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6 04:46
涉外离婚,是指当事人的一方或许两头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婚姻关系的缔结在国外而现在欲在我国进行的离婚举动。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处理涉外协议离婚需求的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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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
涉外协议离婚的两头当事人有必要具有完全民事举动才能,一方或许两头当事人为束缚民事举动才能人或许无民事举动才能人的不适用涉外协议离婚,而应当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的条件:
1、两头均为完全举动才能人;
2、两头完全自愿附和离婚;
3、两头对子孙育婴疑问到达一致定见
4、两头对工业和债券债务处理到达一致定见;
5、一方为内地居民或许婚姻缔结地在内地
二、处理涉外协议离婚需求的材料
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矩,处理涉外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a、我国公民
1.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
2.自己的结婚证;
3.两头当事人一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b、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裔、外国人
1.自己的结婚证;
2.两头当事人一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自己身份证;
4.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具自己的有用通行证;
5.华裔、外国人出具自己的有用护照。
关于涉外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两头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标明以及对子孙育婴、工业切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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