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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1 01:08

急迫避险有三个构成要件:
(1)风险的急迫性。所谓急迫性,是指某合法权益正遭受来自人为原因或天然原因引起的风险。“风险”是指实际存在的某种有或许当即对公共利益或个人合法权益形成危害的急迫实际状况;这儿着重“合法权益”,是说急迫避险不适用于扫除对不合法利益遭受的风险。
(2)避险办法的必要性。这一构成要件是指避险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纳避险办法,而不采纳该办法就不足以使合法权益防止正在遭受的实际风险,不足以保全较大的合法权益。
(3)急迫行为的合理性。即避险行为须恰当并不得超越必要的极限。“必要极限”要求避险行为所形成的危害应当小于所临风险或许形成的危害。一般来讲,人身权利(如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大于产业权利;产业权益的巨细可依产业价值的巨细加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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