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确立了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3 22:01
(一)合法准则。设定和施行行政许可,都有必要严厉按照法定的权限、规模、条件和程序进行。(二)揭露、公平、公平准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则有必要发布,未经发布的,不得作为施行行政许可的根据。(三)便民准则。行政机关在施行行政许可过程中,应当削减环节、降低成本,进步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四)救助准则。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对行政机关施行行政许可,享有陈说权、申辩权、请求行政复议权、提起行政诉讼权和请求国家赔偿权。(五)信任维护准则。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依法获得的行政许可受法令维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现已收效的行政许可,除非行政许可所根据的法令、法规、规章修正或许废止,或许准予行政许可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作严重改变,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确需依法改变或许撤回现已收效的行政许可。可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形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