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如期缴纳社保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4 04:23张某(化名)在生了宝宝之后,前往市社会稳妥工作管理中心申领生育稳妥待遇时,被奉告她没有交纳2012年9月至11月社会稳妥费,不能申领。在单位替她补缴了费用之后,张某再次提出了恳求,但仍然被奉告不予处理。张某不服,一纸诉状将市社会稳妥工作管理中心告上了法庭。
张某的社会稳妥费为安在9月~11月呈现断档?本来,其时张某正好换岗进了一家新的公司,恰巧的是,10月份张某生育当月,她的引进人才居住证也刚好到期。因而,10月份开端她就没办法交纳社保费。别的,因为单位对相关事务不熟悉,10月份才去交纳9月的费用,因而耽误了缴费时刻。
当她在12月份办好了引进人才居住证后,才补缴了9月~11月的社会稳妥费。
张某以为,没有明文规则关于补缴费的人员,不予享用生育稳妥待遇,且她没有准时交纳是因为单位对相关事务流程不熟悉形成的,并非成心。并且,她既然在当地乡镇工作就应该享用申领生育稳妥待遇。
因而张某诉请判定吊销被告作出的不予处理生育稳妥待遇申领的《处理状况回执》。
但是,当地社会稳妥工作管理中心指出,原告能否交纳社会稳妥费与其引进人才居住证是无关的。生育是可估计的工作,要享用生育稳妥待遇,就应该实行交纳社会稳妥费的责任,故作出的被诉《处理状况回执》并无不当,恳求法院予以保持。
此外,市社会稳妥工作管理中心还指出,因为单位的遗漏导致原告无法申领生育稳妥,张某能够向单位寻求相应的救助途径。
说法
法院以为,按照当地生育稳妥的规则,外来从业人员在缴费期间生育的,可按规则享用生育稳妥待遇。张某在生育期间未及时实行交纳社会稳妥费的责任,市社会稳妥工作管理中心对其申领生育稳妥待遇的工作通过检查后,对其恳求不予处理,契合生育稳妥待遇付出事务操作要求,处理并无不当。原告要求吊销被诉《处理状况回执》的诉请缺少根据,法院不予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