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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诈骗犯罪与合同诈骗与合同纠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30 21:10
【合同欺诈】要精确差异欺诈违法与合同欺诈与合同胶葛
欺诈违法与合同欺诈两种违法在司法实践中常见,有时二者难以差异笔者依据自已的实践经验谈一些浅薄的观点,以供讨论。
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则,合同欺诈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采纳虚拟现实或许隐秘真持平欺诈手法,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欺诈与一般的合同胶葛的相似之处:一是两者都发生于民事往来中,而且都以合同的方式呈现;二是在实行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所规则的责任都不实行或不完全实行;三是合同欺诈在客观上表现为虚拟现实或许隐秘现实真相,合同胶葛中的当事人有时也伴有欺诈行为;四是两者都是非法占有特定物。
尽管合同欺诈与合同胶葛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两者也有着实质的差异,合同欺诈罪的行为人片面上有必要具有非法占有别人资产的意图;而合同胶葛,行为人片面上则无非法占有别人资产的意图。因而,在因合同的签定和实行而引起的胶葛中,确定一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要害要搞清行为人片面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别人资产的意图。在详细案子中,由于种种原因,有时对行为人的片面成心难以查验,然后形成合同欺诈罪与一般民事胶葛的混杂。因而,在处理详细案子时,就需要依据行为人的详细行为,归纳考虑事前、事中、过后的各种主客观要素,对其片面意图来进行全体的判别。关于详细个案中行为人的片面意图的判别,要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断定:一是行为人有无实行合同的才能;二是行为人有无欺诈行为;三是行为人有无实行合同的实际行动;四行为人在违约后是否乐意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五未实行合同的原因等等。
合同欺诈罪其既具有一般欺诈罪的共性,又有差异于一般欺诈罪的特性。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是在合同的签定、实行过程中发生的,行为人签定合同的着眼点并不在于合同自身的实行,而是对合同标的物或定金的不法占有,合同仅仅是行为人欺诈所选用的手法方式。这也是合同欺诈罪与一般欺诈罪边界的要害。因而,在合同欺诈罪和欺诈罪中,形成了法条竞合的景象,依据适用法律的准则,合同欺诈罪应优先适用于欺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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