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9 17:16在当地企业未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的时分,有的员工现已参与工作,这其间的工龄,能够核算为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员工能够在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确定后,将之计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那么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确定条件是什么呢?请求流程是怎么样的?下文将为...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确定条件是什么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确定条件
1. 已参与本市根本养老保险、具有契合国家工龄政策规定的接连工龄的国有、集体企业的固定员工;
2. 自收自支、企业化办理事业单位的干部和原固定员工;
3. 机关事业单位转制的工勤人员(原固定员工);
4. 2000年2月之后辞去职务脱离我市市、区属机关、财务核拨、核补事业单位的人员及其他契合条件的人员。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确定请求条件
1、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户口本复印主页及自己材料页;自己申办的需携原件核对,单位申办的需单位核对原件后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2、《养老保险被保险人视同缴费年限审阅请求表》;
3、员工档案;
4、《员工劳作手册》;
5、在职人员单位还需填写《养老视同缴费年限审阅批量请求状况表》,并提交其电子版;
6、送审单位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材料(供给原件现场检查)。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确定请求流程
1、在职员工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确定
(1)员工向单位提出请求, 经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并填写《请求表》,单位及其主管部分审阅赞同后在《请求表》上加具定见并盖章;
(2)单位经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养老视同缴费年限审阅批量请求状况表》,在纸质版上加盖公章,电子版提交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分;
(3)有档案办理权的市属和区属单位,由单位向参保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分请求;没有档案办理权的市及区属单位(外资、私营企业、民营、民办非企业等)、个体工商户的雇主、雇员等,向户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分请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分受理、初审并加具定见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分托付的审阅组织(市社会保险基金办理中心,下同)审阅;
(4)市审阅组织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阅,并在审阅期限内予以批复。对材料不全的,审阅组织宣布弥补材料告诉书,由单位或员工弥补有关原始材料。单位或员工弥补材料后,审阅组织在审阅期限内予以批复。
2、赋闲人员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确定
(1)赋闲人员凭有用身份证、户口簿、《劳作手册》、有用赋闲证向户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分提出请求,经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并填写《请求表》;
(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分受理、初审并加具定见后,报市审阅组织审阅;
(3)对材料不全的,审阅组织宣布弥补材料告诉书,由赋闲人员或原企业弥补有关原始材料。弥补材料后, 审阅组织在审阅期限内予以批复;
(4)市审阅组织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阅,并在审阅期限内予以批复,审阅组织审阅后,告诉送审人领回审阅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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