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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继承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9 16:01

【事例】
我外公逝世后(未立遗嘱),他独立享有产权的房子,是否100%归我外婆承继,他的5个子女,是否享有遗产承继权?现我外婆将外公所留房产全交我舅舅(外婆最小的儿子)一切,而且,我舅舅用这钱买了一套自己的房子,请问,此生意行为是否合法?
【剖析】
外公逝世后,房子为夫妻共同产业,其间一半归外婆一切,另一半应在外婆和五个子女共六人之间切割。外婆将悉数房产交给小儿子,侵犯了其它子女的权益,应不是合法行为。
相关法令法规:
房地产法是调整房地产联系的法令标准的总称。
咱们能够把房地产法理解为调整城市、农村土地和房子诸种联系的法令全体。其调整目标的具体内容包含以下几项: (1)土地、房子产业联系。土地的一切权和使用权,房子的一切权和使用权,都归于产业。它们是房地产事务活动的根底。(2)土地利用和办理联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犁地的特别维护,土地开发利用,土地用处控制,建造用地批阅,集体土地的征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租借和典当,等等,有些归于商场行为,有些归于政府行为,有些归于商场行为与政府行为的结合。 (3)城市房地产开发运营联系。房地产开发运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根底设备建造、房子建造,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许出售、租借商品房的行为。既包含开发,又包含买卖。(4)城市房产办理联系。城市的全体规划,对公有房子和私有房子的办理监督,这些都归于政府行为。 (5)城市物业办理联系。物业办理公司与物业一切人(即业主)、使用人之间,就房子建筑及其配套设备和居住小区内美化、卫生、交通、治安、环境容貌等办理项目进行修理、补葺与整治,发作一系列社会经济联系,也可归归于广义的房地产法调整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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