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4 00:48依据相关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子中公房运用、承租若干问题的回答》,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假如存在下述状况,两边均有权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子,离婚时,两边均为本单位员工的;
(三)一方婚前告贷出资建房获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一起归还告贷的;
(四)婚后一方或两边请求获得公房承租权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子拆迁而获得房子承租权的;
(六)夫妻两边单位出资联建或联合置办的共有房子的;
(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子,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互换房子的;
(八)婚前两边均租有公房,婚后兼并互换房子的;
(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两边均可承租的景象。
可是,假如两边就此不能达到共同,则法院一般依据下列准则来判定由哪方承租:
(一)照料抚育子女的一方;
(二)男女两边在同等条件下,照料女方;
(三)照料残疾或日子困难的一方;
(四)照料无过错一方。
可是,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恰当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