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隐瞒婚姻状况属于违纪行为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8 09:50
关于小余来说,能得到一份作业非常不易。历时2个月接连投递简历、多番笔试加面试之后,小余成为某公司的一员。但在职工入职登记表中的“婚姻状况”一栏却让小余对立万千,出于对职场排挤 “已婚未育”女职工的忧虑,小余在表格中填上了“否”。入职半年之后,小余发现自己怀孕了,考虑到公司知道现实后可能会免除她的劳作合同,便没有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奉告实情。但频频的妊娠反应和多次呈现的作业失误,不是领导说话,便是绩效考核成绩不合格,这让公司非常不解。经过一番查询,公司发现小余在入职前就现已成婚。依据职工入职登记表中标明的“凡所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属诈骗行为,公司有权依据准则即时免除劳作联系,并不付出任何经济补偿”的规则,公司向小余送达了免除劳作合同通知书。小余以为公司的做法严峻违背劳作法令,且具有工作轻视性,要求公司吊销决议,持续实行原劳作合同。
界定公司的做法是否侵略职工的工作权力,是否具有工作轻视的嫌疑, 首要需求调查用人单位是否以婚姻状况作为聘任的条件。依据《工作促进法》第27条的规则,国家保证妇女享有与男人相等的劳作权力。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则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许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回绝选用妇女或许进步对妇女的选用规范。用人单位选用女职工,不得在劳作合同中规则约束女职工成婚、生育的内容。因而,假如公司在招聘之初就清晰概不选用已婚女职工,并以此为由解聘小余,就确实是违背了法令的规则,具有工作轻视性质。但公司显然是依照一般条件选用之后予以解聘的,而不是在选用之初因婚姻状况免除对小余的聘任,与法令对工作轻视的界定具有显着不同。
其次,需求调查公司免除小余劳作合同的实在理由。公司在入职申请表中清晰要求职工负有供给实在个人信息的责任,假如所述信息与客观情况不符的,公司将视作诈骗行为予以处置。因而,当公司发现小余在婚姻状况上隐瞒现实予以免除劳作合同时,免除的理由是诈骗行为与诈骗现实的客观存在而不是小余的婚姻状况到底是已婚仍是未婚。假如公司的规章准则中具有诈骗行为归于严峻违背规章准则,并能够免除劳作合同的规则,即便小余处于孕期,公司依然能够依法行使用人自主权,免除其劳作联系,不触及工作轻视的问题。
现实上,从本案来看,公司与小余两边在这起事例中都给我们有所启示。企业作为社会组成的一部分,对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负有维护的责任,法令对此也有清晰规则,假如不呈现职工差错的景象,用人单位不得下降基本工资、不能免除或停止劳作合同,在不符合法定的调整岗位要求时,用人单位不得单独做出调岗调薪的决议等。因而,劳作者无须忧虑用人单位得知自己已婚就会对自己有所不同,相反,能够随时采纳司法救助手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企业一方,尽管法令对特殊人群、特定劳作者有着特殊性的维护,但企业依然在许多方面具有自主办理权,需求经过规章准则、合同、文本等办理工具在每一个人力资源的办理环节加以完善,做到下降危险、削减丢失。
界定公司的做法是否侵略职工的工作权力,是否具有工作轻视的嫌疑, 首要需求调查用人单位是否以婚姻状况作为聘任的条件。依据《工作促进法》第27条的规则,国家保证妇女享有与男人相等的劳作权力。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则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许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回绝选用妇女或许进步对妇女的选用规范。用人单位选用女职工,不得在劳作合同中规则约束女职工成婚、生育的内容。因而,假如公司在招聘之初就清晰概不选用已婚女职工,并以此为由解聘小余,就确实是违背了法令的规则,具有工作轻视性质。但公司显然是依照一般条件选用之后予以解聘的,而不是在选用之初因婚姻状况免除对小余的聘任,与法令对工作轻视的界定具有显着不同。
其次,需求调查公司免除小余劳作合同的实在理由。公司在入职申请表中清晰要求职工负有供给实在个人信息的责任,假如所述信息与客观情况不符的,公司将视作诈骗行为予以处置。因而,当公司发现小余在婚姻状况上隐瞒现实予以免除劳作合同时,免除的理由是诈骗行为与诈骗现实的客观存在而不是小余的婚姻状况到底是已婚仍是未婚。假如公司的规章准则中具有诈骗行为归于严峻违背规章准则,并能够免除劳作合同的规则,即便小余处于孕期,公司依然能够依法行使用人自主权,免除其劳作联系,不触及工作轻视的问题。
现实上,从本案来看,公司与小余两边在这起事例中都给我们有所启示。企业作为社会组成的一部分,对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负有维护的责任,法令对此也有清晰规则,假如不呈现职工差错的景象,用人单位不得下降基本工资、不能免除或停止劳作合同,在不符合法定的调整岗位要求时,用人单位不得单独做出调岗调薪的决议等。因而,劳作者无须忧虑用人单位得知自己已婚就会对自己有所不同,相反,能够随时采纳司法救助手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企业一方,尽管法令对特殊人群、特定劳作者有着特殊性的维护,但企业依然在许多方面具有自主办理权,需求经过规章准则、合同、文本等办理工具在每一个人力资源的办理环节加以完善,做到下降危险、削减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