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号泄露个人信息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4 18:26
现在手机已经成为全民遍及的一种通讯东西,白叟小孩都有了自己的手机。有手机必定需求有手机号,可是许多时分手机号会走漏走漏个人的信息,针对这种状况咱们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手机号走漏个人信息怎么办
手机号码个人信息走漏维权办法:
1、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议》,遭受信息走漏的个人有权当即要求网络服务供给者删去有关信息或许采纳其他必要措施予以阻止。
2、个人还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组织进行投诉告发。“国家网信办所属的我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告发中心将专职承受和处置社会公众对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的告发。”
3、顾客还可根据《侵权职责法》《顾客权益保护法》等,经过法律手段进一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
走漏个人信息罪怎么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办损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公通字〔2013〕12号)明确规则:“公民个人信息包含公民的名字、年纪、有用证件号码、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经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可以辨认公民个人身份或许触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数据资料。”
现行刑法规则:“违背国家有关规则,向别人出售或许供给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许藏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犯前款罪而盗取资产的,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则科罪从重处分。国家机关或许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背国家规则,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许供给服务过程中取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许不合法供给给别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
盗取或许以其他办法不合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按照各该款的规则处分。
手机号走漏个人信息怎么办?经过本文的介绍信任我们都清楚了,因此在日常的手机运用中必定不要容易的通知别人自己的手机号,避免形成必定程度的走漏个人信息,引来不必要的费事。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手机号走漏个人信息怎么办
手机号码个人信息走漏维权办法:
1、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议》,遭受信息走漏的个人有权当即要求网络服务供给者删去有关信息或许采纳其他必要措施予以阻止。
2、个人还可向公安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消协、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组织进行投诉告发。“国家网信办所属的我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告发中心将专职承受和处置社会公众对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的告发。”
3、顾客还可根据《侵权职责法》《顾客权益保护法》等,经过法律手段进一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
走漏个人信息罪怎么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办损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公通字〔2013〕12号)明确规则:“公民个人信息包含公民的名字、年纪、有用证件号码、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经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可以辨认公民个人身份或许触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数据资料。”
现行刑法规则:“违背国家有关规则,向别人出售或许供给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许藏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犯前款罪而盗取资产的,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则科罪从重处分。国家机关或许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背国家规则,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许供给服务过程中取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许不合法供给给别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
盗取或许以其他办法不合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按照各该款的规则处分。
手机号走漏个人信息怎么办?经过本文的介绍信任我们都清楚了,因此在日常的手机运用中必定不要容易的通知别人自己的手机号,避免形成必定程度的走漏个人信息,引来不必要的费事。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