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男友醉驾造成车祸,究竟谁承担主要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9 15:55
10月27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审结一原因酒后带女友兜风而引发的路途交通事端人身危害补偿案,因原告朱某听任被告张某兜风,一审法院判定被告张某只补偿原告朱某医疗费等合计5762元70%的部分。
家住汤阴县城关镇某大街的张某,在一家工厂上班。7月15日的晚上,张某和几个朋友喝酒之后,一时鼓起要驾驭着自己的无车牌二轮摩托车载着女友朱某兜风。朱某其时没有对立,径自坐上张某的摩托车沿人民路由西向东奔驰兜风。当该摩托车行进至光明路时,与其同向正常行进的一辆货车追尾。因朱某未带头盔形成其头部严峻跌伤住院,张某自己的腿骨也被摔断。
经交警部门确认:张某酒后超速驾车,未与前车坚持安全间隔,形成追尾相撞,应负事端悉数过错职责;搭车人朱某及货车驾驭人无职责。因张某及其家人对受伤后的朱某不论不问,致使矛盾激化,朱某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补偿其悉数医疗费等合计8400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以为,张某虽在交通事端中被交警部门确认负事端悉数过错职责,但该职责确认仅仅交通事端自身发作的过错职责确认,并不能相当然地成为确认民事补偿职责区分的根据。原告朱某明知张某酒后驾车而听任其驾车兜风,其应对自己的受伤也应负必定过错职责,故朱某要求张某担负悉数补偿职责的理由不能成立。
家住汤阴县城关镇某大街的张某,在一家工厂上班。7月15日的晚上,张某和几个朋友喝酒之后,一时鼓起要驾驭着自己的无车牌二轮摩托车载着女友朱某兜风。朱某其时没有对立,径自坐上张某的摩托车沿人民路由西向东奔驰兜风。当该摩托车行进至光明路时,与其同向正常行进的一辆货车追尾。因朱某未带头盔形成其头部严峻跌伤住院,张某自己的腿骨也被摔断。
经交警部门确认:张某酒后超速驾车,未与前车坚持安全间隔,形成追尾相撞,应负事端悉数过错职责;搭车人朱某及货车驾驭人无职责。因张某及其家人对受伤后的朱某不论不问,致使矛盾激化,朱某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补偿其悉数医疗费等合计8400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以为,张某虽在交通事端中被交警部门确认负事端悉数过错职责,但该职责确认仅仅交通事端自身发作的过错职责确认,并不能相当然地成为确认民事补偿职责区分的根据。原告朱某明知张某酒后驾车而听任其驾车兜风,其应对自己的受伤也应负必定过错职责,故朱某要求张某担负悉数补偿职责的理由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