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公诉权有哪些制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7 19:56
一、我国对公诉权的约束及其存在的缺点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申述准则分为公诉和自诉两种,除了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矩的3种类型的案子实施自诉外,其他案子均有查看机关提起公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矩,查看机关提起公诉选用申述法定准则和申述廉价准则相结合的政策,对侦办机关和查看院的侦办部分侦办终结的案子查看机关通过检查后能够终究做出两种决议:申述和不申述。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矩,查看机关决议申述案子有必要一起具有两个条件:(1)违法嫌疑人的违法事完成已查清,依据确实充分;(2)依法能够追查刑事职责,不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矩的不追查刑事职责的景象。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第2款和140条第4款的规矩,我国的不申述包含三种:(1)法定不申述。指对依法不该追查刑事职责的人不申述,这种法定不申述包含:a违法嫌疑人的行为在法令上不构成违法;b现有依据足以证明违法行为不是违法嫌疑人所为;c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矩的不予追查刑事职责的景象。(2)裁夺不申述。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矩,关于违法情节细微,不需求判处惩罚或许革除惩罚的,人民查看院能够做出不申述决议。(3)依据不足的不申述。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矩,关于弥补侦办的案子,人民查看院仍然以为依据不足,不符合申述条件的,能够做出不申述决议。
关于查看官做出的不申述决议,我国法令规矩了严厉的约束办法,这首要表现在:
1、查看机关的内部监督。这种监督首要是通过查看机关内部上下级间的纵向约束和同级各部分之间的横向束缚来完成的,查看机关的这种内部监督首要有:(1)对行使不申述权的约束。这首要表现为:法定不申述由查看长决议,裁夺不申述和依据不足的不申述由查看委员会决议。(2)上级查看机关对下级查看机关不申述的约束,首要表现为:实施不申述决议存案准则、定时进行执法检查、对申述和复核案子的复查。(3)复查案子实施内部人员逃避制。
2、公安机关的约束。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4条的规矩,公安机关移交申述的案子,人民查看院决议不申述的,应将不申述决议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为不起书决议书有过错的时分,能够要求复议,假如不被承受还能够向上一级查看机关提请复核。
3、被害人的约束。被害人对不住书决议的约束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完成的:(1)被害人向上一级查看院申述。(2)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的规矩:被害人有依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略自己的人身、产业权力的行为依法应当追查刑事职责的,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查看院不予追查刑事职责的案子,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4、被不申述人的约束。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矩,关于人民查看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的规矩做出裁夺不申述的被不申述人假如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查看院申述。
5、人民法院的约束。依据刑诉法145条的规矩,当被害人不服不起书决议或查看机关保持不起书决议的,能够向人民法院自行申述,由人民法院依照自诉案子行使审判权。⑦
关于人民查看院提起公诉的案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矩,人民法院经检查后,只需具有以下两个条件便应该开庭审判:(1)申述书中有清晰的指控违法现实;(2)附有依据目录、证人名单和首要依据的复印件或相片。而且人民查看院刑事诉讼规矩第284条规矩:人民法院经检查后以为,人民查看院申述移交的有关资料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矩的条件的,能够向人民查看院提出书面定见要求弥补供给,人民查看院应当弥补供给,人民查看院应当自收到告诉之日起3日内补送。关于人民法院的这种要求人民查看院以为不妥的能够要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必要时还能够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定见。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对人民查看院决议申述的案子,只能进行程序性的检查,而且这种检查并没有彻底的独立性,其检查要遭到人民查看院的约束。
通过以上对我国公诉权约束办法规矩的介绍,咱们能够发现我国对公诉权约束的规矩存在以下三大缺点:
1、缺少对申述决议的专门检查程序。依据上面的剖析,咱们能够看出,与西方国家比较,咱们缺少对查看机关做出的申述决议的专门检查程序,这就使得一些不符合申述条件的案子难以得到及时的有用的过滤,因而关于被告人而言,“一旦在审判前阶段遭到无依据或不公正的刑事追查,法院是不可能将其阻挠在法庭之外的”。⑧不只如此,这种专门检查程序的缺失也为查看机关乱用追诉权供给了可能性,这不只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威望,而且对公民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严峻要挟。
2、好坏联系人对查看机关做出的不申述决议难以取得有用的司法救助。这首要表现在:
(1)被害人对查看机关的不申述决议,难以取得有用的司法救助。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5条的规矩,被害人对人民查看院做出的不申述决议不服,能够以自诉的方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由此可见在我国被害人对查看机关不申述决议取得的司法救助是通过“公诉转自诉”的方法来完成的,这就使得被害人对查看机关的不申述决议不服时其负有举证的职责。而在我国被害人缺少搜集依据的手法和权力,也无官僚求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查询搜集依据,因而被害人很难搜集到有力的依据,假如被害人不能搜集到有力的依据,人民法院将会依据刑事诉讼法171条的规矩要求被害人提出弥补依据,假如被害人提不出弥补依据,人民法院将压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决驳回。因而被害人的权益很难取得有用的司法救助,我国对被害人的这种司法救助程序和日本的准申述程序以及德国的强制申述程序不同,这是因为,在日本假如法院以为被害人的恳求有理裁决交给审判时即视为对该案子公诉现已提起,并以公费指定律师担任查看官的原告职务,而在德国,法院在听取被指控人陈说后,法院以为恳求合理的,裁决准予提起公诉,裁决有查看院担任履行。
(2)被不申述人对不申述决议不服的难以取得有用的司法救助。在我国不申述包含:法定不申述、裁夺不申述和依据不足的不申述,虽然依据法令的规矩,这三种不申述的处理决议并不牵涉实体问题,可是这三者仍是存在差异的,这首要表现在:关于裁夺不申述,查看官以为需求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需求没收违法所得的,有权提出查看定见,移交主管机关处理;而关于依据不足的不申述,查看机关不申述仅仅因为依据不足,不符合申述条件,而做出不申述决议,并不标明被不申述人没有违法。依据“有利益就有诉讼”的准则,假如被不申述人以为其底子没有进行违法则被不申述人应有权对这两种不服不申述决议提申述讼。可是在我国,依据法令规矩,被不申述人对不申述不服的,只能向查看院提出申述,而且这儿的被不申述人只限于“裁夺被不申述人”,至于依据不足的被不申述人法令底子未做规矩,更不用说被不申述人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取得司法救助了。
3、对查看机关自侦案子的不申述决议,缺少司法约束。因为查看机关自侦的案子往往没有详细的被害人,因而对查看机关自侦案子不可能存在被害人不服查看机关不申述决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状况,然后导致对查看机关自侦的案子缺少司法约束,而且对查看机关自侦案子也难以取得其他途径的监督,查看机关本身不可能提出复议、复核,被不申述人也很难对其进行有用的监督,因而对查看机关自侦案子不申述的约束环节呈现了空白
二、对查看机关公诉权约束的完善
针对上面我国对公诉权约束存在的缺点,并结合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笔者以为对我国查看机关公诉权约束的完善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树立对查看机关申述决议以及裁夺不申述和依据不足不申述决议的预审程序
从以上咱们对有关国家对公诉权的约束办法的介绍,咱们发现大多数国家对申述决议都设置了至少一道专门的检查程序。这些检查程序的设置关于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避免查看机关乱用申述权起到了重要的效果,因而针对我国对申述决议的约束缺失的现状,咱们应效法西方国家的做法,树立我国的预审程序。考虑到我国的侦检联系和刑事诉讼的“诉讼”形状以及对好坏联系人的利益的维护,咱们能够效法意大利的预审程序来树立我国的预审程序。 详细设置如下:查看机关关于侦办机关或侦办部分侦办终结的案子,假如其以为该案子归于刑事诉讼法规矩的法定不申述案子,则能够直接做出不申述决议;假如查看机关经检查后以为应当做出裁夺不申述的决议或依据不足不申述的决议,则应当制造裁夺不申述或依据不足不申述定见书,将案子资料和定见书交由预审法官检查,并终究由其对案子做出处理:假如预审法官以为查看机关的不申述定见正确的能够做出裁夺不申述或依据不足的不申述的裁决,假如预审法官以为查看机关的不申述定见不正确的,能够做出法定不申述裁决或申述裁决;假如查看机关以为应当申述的能够做出申述决议书,并将案子移交预审法官由预审法官决议是否将案子交给审判。
(二)树立被害人不服不申述的强制申述程序
为了保证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用的司法救助,咱们应树立对查看机关做出的不申述决议或预审法官做出的不申述裁决不服时直接向法院提起恳求审判的强制申述程序,其详细设置如下:被害人对查看官做出的不申述决议和预审法官做出的不申述裁决不服的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恳求审判之诉,法院经检查以为恳求合理的,应当裁决准予申述,并裁决有查看机关担任履行,为了避免被害人乱用该权力,关于强制申述的发动应设置严厉的条件:
1、清晰限制被害人提出恳求的期限,被害人有必要在法令规矩的期限内提出恳求,不然,法院对其恳求应当驳回。
2、有必要有满足的理由证明查看机关做出的不申述决议和预审法官做出的不申述裁决在确定现实适用法令方面存在过错或存在严峻的违背法令程序的行为。
3、被害人提出的恳求有必要有一名律师的签名。
4、必要时法院能够要求被害人交纳必定的保证金。
(三)树立被不申述人对不服裁夺不申述或依据不足不申述的强制申述程序
虽然预审法官做出的裁夺不申述或依据不足的不申述裁决,能够使被不申述人免于被法院科罪并判处惩罚,可是在我国因为查看机关对裁夺不申述能够提出查看定见然后使其职务、职位和产业遭到严峻影响,而依据不足的不申述又简单使被不申述人难以摘掉“违法嫌疑”的帽子,然后使的被不申述人的声誉和日常日子遭到极大的影响,因而,应赋予这两种被不申述人以恳求法院宣判自己无罪的权力。详细设置如下:裁夺被不申述人或依据不足不申述人假如以为自己无罪,则能够向法院提出恳求之诉,要求法院依法宣判自己无罪,法院检查后以为其恳求建立的,则应当裁决开庭审判,经被不申述人和查看官通过法庭争辩以后由法官做出最终判定;法院以为其恳求不建立的,应当驳回其申述。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申述准则分为公诉和自诉两种,除了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矩的3种类型的案子实施自诉外,其他案子均有查看机关提起公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矩,查看机关提起公诉选用申述法定准则和申述廉价准则相结合的政策,对侦办机关和查看院的侦办部分侦办终结的案子查看机关通过检查后能够终究做出两种决议:申述和不申述。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矩,查看机关决议申述案子有必要一起具有两个条件:(1)违法嫌疑人的违法事完成已查清,依据确实充分;(2)依法能够追查刑事职责,不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矩的不追查刑事职责的景象。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第2款和140条第4款的规矩,我国的不申述包含三种:(1)法定不申述。指对依法不该追查刑事职责的人不申述,这种法定不申述包含:a违法嫌疑人的行为在法令上不构成违法;b现有依据足以证明违法行为不是违法嫌疑人所为;c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矩的不予追查刑事职责的景象。(2)裁夺不申述。刑事诉讼法第142条规矩,关于违法情节细微,不需求判处惩罚或许革除惩罚的,人民查看院能够做出不申述决议。(3)依据不足的不申述。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矩,关于弥补侦办的案子,人民查看院仍然以为依据不足,不符合申述条件的,能够做出不申述决议。
关于查看官做出的不申述决议,我国法令规矩了严厉的约束办法,这首要表现在:
1、查看机关的内部监督。这种监督首要是通过查看机关内部上下级间的纵向约束和同级各部分之间的横向束缚来完成的,查看机关的这种内部监督首要有:(1)对行使不申述权的约束。这首要表现为:法定不申述由查看长决议,裁夺不申述和依据不足的不申述由查看委员会决议。(2)上级查看机关对下级查看机关不申述的约束,首要表现为:实施不申述决议存案准则、定时进行执法检查、对申述和复核案子的复查。(3)复查案子实施内部人员逃避制。
2、公安机关的约束。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4条的规矩,公安机关移交申述的案子,人民查看院决议不申述的,应将不申述决议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为不起书决议书有过错的时分,能够要求复议,假如不被承受还能够向上一级查看机关提请复核。
3、被害人的约束。被害人对不住书决议的约束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完成的:(1)被害人向上一级查看院申述。(2)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的规矩:被害人有依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略自己的人身、产业权力的行为依法应当追查刑事职责的,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查看院不予追查刑事职责的案子,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4、被不申述人的约束。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矩,关于人民查看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的规矩做出裁夺不申述的被不申述人假如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查看院申述。
5、人民法院的约束。依据刑诉法145条的规矩,当被害人不服不起书决议或查看机关保持不起书决议的,能够向人民法院自行申述,由人民法院依照自诉案子行使审判权。⑦
关于人民查看院提起公诉的案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矩,人民法院经检查后,只需具有以下两个条件便应该开庭审判:(1)申述书中有清晰的指控违法现实;(2)附有依据目录、证人名单和首要依据的复印件或相片。而且人民查看院刑事诉讼规矩第284条规矩:人民法院经检查后以为,人民查看院申述移交的有关资料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矩的条件的,能够向人民查看院提出书面定见要求弥补供给,人民查看院应当弥补供给,人民查看院应当自收到告诉之日起3日内补送。关于人民法院的这种要求人民查看院以为不妥的能够要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必要时还能够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定见。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对人民查看院决议申述的案子,只能进行程序性的检查,而且这种检查并没有彻底的独立性,其检查要遭到人民查看院的约束。
通过以上对我国公诉权约束办法规矩的介绍,咱们能够发现我国对公诉权约束的规矩存在以下三大缺点:
1、缺少对申述决议的专门检查程序。依据上面的剖析,咱们能够看出,与西方国家比较,咱们缺少对查看机关做出的申述决议的专门检查程序,这就使得一些不符合申述条件的案子难以得到及时的有用的过滤,因而关于被告人而言,“一旦在审判前阶段遭到无依据或不公正的刑事追查,法院是不可能将其阻挠在法庭之外的”。⑧不只如此,这种专门检查程序的缺失也为查看机关乱用追诉权供给了可能性,这不只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威望,而且对公民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严峻要挟。
2、好坏联系人对查看机关做出的不申述决议难以取得有用的司法救助。这首要表现在:
(1)被害人对查看机关的不申述决议,难以取得有用的司法救助。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5条的规矩,被害人对人民查看院做出的不申述决议不服,能够以自诉的方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由此可见在我国被害人对查看机关不申述决议取得的司法救助是通过“公诉转自诉”的方法来完成的,这就使得被害人对查看机关的不申述决议不服时其负有举证的职责。而在我国被害人缺少搜集依据的手法和权力,也无官僚求人民查看院和公安机关查询搜集依据,因而被害人很难搜集到有力的依据,假如被害人不能搜集到有力的依据,人民法院将会依据刑事诉讼法171条的规矩要求被害人提出弥补依据,假如被害人提不出弥补依据,人民法院将压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决驳回。因而被害人的权益很难取得有用的司法救助,我国对被害人的这种司法救助程序和日本的准申述程序以及德国的强制申述程序不同,这是因为,在日本假如法院以为被害人的恳求有理裁决交给审判时即视为对该案子公诉现已提起,并以公费指定律师担任查看官的原告职务,而在德国,法院在听取被指控人陈说后,法院以为恳求合理的,裁决准予提起公诉,裁决有查看院担任履行。
(2)被不申述人对不申述决议不服的难以取得有用的司法救助。在我国不申述包含:法定不申述、裁夺不申述和依据不足的不申述,虽然依据法令的规矩,这三种不申述的处理决议并不牵涉实体问题,可是这三者仍是存在差异的,这首要表现在:关于裁夺不申述,查看官以为需求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需求没收违法所得的,有权提出查看定见,移交主管机关处理;而关于依据不足的不申述,查看机关不申述仅仅因为依据不足,不符合申述条件,而做出不申述决议,并不标明被不申述人没有违法。依据“有利益就有诉讼”的准则,假如被不申述人以为其底子没有进行违法则被不申述人应有权对这两种不服不申述决议提申述讼。可是在我国,依据法令规矩,被不申述人对不申述不服的,只能向查看院提出申述,而且这儿的被不申述人只限于“裁夺被不申述人”,至于依据不足的被不申述人法令底子未做规矩,更不用说被不申述人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取得司法救助了。
3、对查看机关自侦案子的不申述决议,缺少司法约束。因为查看机关自侦的案子往往没有详细的被害人,因而对查看机关自侦案子不可能存在被害人不服查看机关不申述决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状况,然后导致对查看机关自侦的案子缺少司法约束,而且对查看机关自侦案子也难以取得其他途径的监督,查看机关本身不可能提出复议、复核,被不申述人也很难对其进行有用的监督,因而对查看机关自侦案子不申述的约束环节呈现了空白
二、对查看机关公诉权约束的完善
针对上面我国对公诉权约束存在的缺点,并结合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笔者以为对我国查看机关公诉权约束的完善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树立对查看机关申述决议以及裁夺不申述和依据不足不申述决议的预审程序
从以上咱们对有关国家对公诉权的约束办法的介绍,咱们发现大多数国家对申述决议都设置了至少一道专门的检查程序。这些检查程序的设置关于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避免查看机关乱用申述权起到了重要的效果,因而针对我国对申述决议的约束缺失的现状,咱们应效法西方国家的做法,树立我国的预审程序。考虑到我国的侦检联系和刑事诉讼的“诉讼”形状以及对好坏联系人的利益的维护,咱们能够效法意大利的预审程序来树立我国的预审程序。 详细设置如下:查看机关关于侦办机关或侦办部分侦办终结的案子,假如其以为该案子归于刑事诉讼法规矩的法定不申述案子,则能够直接做出不申述决议;假如查看机关经检查后以为应当做出裁夺不申述的决议或依据不足不申述的决议,则应当制造裁夺不申述或依据不足不申述定见书,将案子资料和定见书交由预审法官检查,并终究由其对案子做出处理:假如预审法官以为查看机关的不申述定见正确的能够做出裁夺不申述或依据不足的不申述的裁决,假如预审法官以为查看机关的不申述定见不正确的,能够做出法定不申述裁决或申述裁决;假如查看机关以为应当申述的能够做出申述决议书,并将案子移交预审法官由预审法官决议是否将案子交给审判。
(二)树立被害人不服不申述的强制申述程序
为了保证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用的司法救助,咱们应树立对查看机关做出的不申述决议或预审法官做出的不申述裁决不服时直接向法院提起恳求审判的强制申述程序,其详细设置如下:被害人对查看官做出的不申述决议和预审法官做出的不申述裁决不服的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恳求审判之诉,法院经检查以为恳求合理的,应当裁决准予申述,并裁决有查看机关担任履行,为了避免被害人乱用该权力,关于强制申述的发动应设置严厉的条件:
1、清晰限制被害人提出恳求的期限,被害人有必要在法令规矩的期限内提出恳求,不然,法院对其恳求应当驳回。
2、有必要有满足的理由证明查看机关做出的不申述决议和预审法官做出的不申述裁决在确定现实适用法令方面存在过错或存在严峻的违背法令程序的行为。
3、被害人提出的恳求有必要有一名律师的签名。
4、必要时法院能够要求被害人交纳必定的保证金。
(三)树立被不申述人对不服裁夺不申述或依据不足不申述的强制申述程序
虽然预审法官做出的裁夺不申述或依据不足的不申述裁决,能够使被不申述人免于被法院科罪并判处惩罚,可是在我国因为查看机关对裁夺不申述能够提出查看定见然后使其职务、职位和产业遭到严峻影响,而依据不足的不申述又简单使被不申述人难以摘掉“违法嫌疑”的帽子,然后使的被不申述人的声誉和日常日子遭到极大的影响,因而,应赋予这两种被不申述人以恳求法院宣判自己无罪的权力。详细设置如下:裁夺被不申述人或依据不足不申述人假如以为自己无罪,则能够向法院提出恳求之诉,要求法院依法宣判自己无罪,法院检查后以为其恳求建立的,则应当裁决开庭审判,经被不申述人和查看官通过法庭争辩以后由法官做出最终判定;法院以为其恳求不建立的,应当驳回其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