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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过的遗嘱能够撤销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3 12:45
被承继人在逝世之前一般会去立一份遗言,立下遗言之后或许会去进行遗言公证,使得遗言愈加具有法令效力,那么公证后的遗言能够吊销吗?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公证过的遗言能够吊销吗
我国《承继法》第二十条规则,遗言人能够吊销、改变自己所立的遗言。立有数份遗言、内容相冲突的,以最终的遗言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言,不得吊销、改变公证遗言。这儿所说的公证遗言不得吊销,指的是不得被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言吊销或改变,但通过必定的法定程序仍能够吊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履行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四十二条规则,遗言人以不同方式立有数份内容相冲突的遗言,其中有公证遗言的,以最终所立的公证遗言为准。由此可知,最早立的公证遗言能够被后立的公证遗言吊销或改变。
我国的公证原来是指国家专设的公证处代表国家对民事法令关系依法进行的证明活动,即国家公证机关依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证明法令行为、有法令含义的文书和现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维护公共产业,维护公民身份上,产业上的权力和合法利益。2000年10月1日起,司法部实施《关于深化公证作业变革的计划》,然后推动公证组织向工作单位转制。变革后的公证组织不再是行政组织,而成为履行国家公证功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当职责,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转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工作法人,往后国家不再批阅建立行政体系的公证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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