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的户口证明怎么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0 10:28派出所:此证明***,男(女),年纪岁,是我村乡民***的儿子(女儿)。现在乡民***现已离婚,经我村村委会一致同意,将其孩子***的户口迁入母亲处。特此证明**村村委会(盖章签字)年月日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小孩的户口证明怎样写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小孩户口证明怎样写
证明书
***派出所:
此证明***,男(女),年纪岁,是我村乡民***的儿子(女儿)。现在乡民***现已离婚,经我村村委会一致同意,将其孩子***的户口迁入母亲处。
特此证明
**村村委会(盖章签字)
年月日
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2018年8月7日今后出世),要求随父申报出世挂号的,应契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方针,经婴儿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批阅处理。
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1.入户请求;
2.医疗机构填发的《出世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婴儿父亲的住宅证明;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需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分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原农业户口人员的户口簿内页“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项目中增加打影2018年5月1日起总称居民户口”字样。
(一)处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处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宅证明;
2、由学生团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处理;
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纳证明;
4、城区与市郊及市郊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
(二)处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处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供给《选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
4、因入伍、出国、拘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刊出户口的,应出示相应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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