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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有何特殊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3 01:40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戎行贯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则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发布于1980年12月29日。各总部、各军区、各军兵种、国防科委、国防工办、军事科学院、军委直属各院校政治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决议自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起开端施行。这个婚姻法,是我国婚姻家庭联系的基本准则,是联系到家家户户、男女老少切身利益的重要法令。它的贯彻施行,关于实在确保公民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家庭的友善和个人的美好,以致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都是十分重要的。各级党组织和政治机关有必要仔细在部队中广泛深化地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整体指战员婚姻问题的处理,发起婚姻家庭联系上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对立封建的、资本主义的歪风邪气,冲击优待摧残妇女和白叟的违法行为,增强遵法观念,确保新婚姻法在戎行中的顺畅施行。我军担负着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的荣耀任务,为纯真和稳固部队,进步我军战斗力,增强军政、军民团结,现对戎行贯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如下暂行规则:一、关于成婚年纪问题。新婚姻法规则:“成婚年纪,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舞。”戎行亦应依照这一规则履行。可是,法定婚龄是成婚的最低年纪,即不到这个年纪不得成婚,而不是到了这个年纪就一定要成婚。因而,要教育未婚的干部、兵士和员工,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召唤,不要过早地爱情成婚。现役武士成婚后,夫妻两边都有实施计划生育的责任,大力发起一对爱人只生一个孩子。二、关于干部的爱人条件及成婚问题。戎行干部挑选的爱人,有必要是前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牢靠、作风正派、没有严峻流行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制止与反革命、坏分子成婚。一般不得同反革命、坏分子的直系亲属,或在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等地从事反革命活动的人的亲属成婚;如对方自己前史清楚,政治上确无问题,现实表现好,亦可酌情答应其成婚。机要人员的爱人,应该前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牢靠、无杂乱社会联系和海外联系。干部树立爱情联系后,要主意向党组织陈述,由党组织和政治机关对其爱情目标作有必要的政治检查。关于向当地政府查询和讨取有关干部爱情目标证明资料的问题,按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军委总政治部一九七九年二月二十日《关于查询证明资料的规则》榜首条榜首、三项精力处理。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单个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成婚。对舰艇人员、空勤人员和从事国防顶级中心秘要作业的人员的婚姻问题,水兵、空军、国防科委和二炮政治部可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必要的补充规则,并报总政治部存案。三、关于兵士、员工的爱情成婚问题。为了加强战备、搞好军民联系,兵士一概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目标。志愿兵原则上也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目标,但对单个回客籍找目标确有困难的孤儿、因公致残的人员,提出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目标时,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由军(独立师)以上政治机关检查赞同。兵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禁绝成婚。超期服役的兵士和志愿兵提出成婚,可准其使用省亲假日回客籍成婚。凡决议要复员的超期服役的兵士,如提出在复员前成婚,应尽量给予组织。戎行员工的婚姻问题,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则处理。四、现役武士一概禁绝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成婚。汉族武士要求与习气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通婚,一般应压服两边抛弃此种婚姻;如两边情绪坚决,在获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附和,并尊重和不违背少数民族婚姻习气的情况下,也可答应成婚。五、戎行营以下干部请求成婚,由团级政治机关检查赞同;团以上干部请求成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检查赞同,然后,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自己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处理成婚登记手续。超期服役的兵士和志愿兵请求成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自己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方可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处理成婚登记手续;但有的超期服役兵士和志愿兵在省亲期间找到目标,请求成婚者,如来不及到原部队开具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处理成婚登记手续。凡离过婚的请求再成婚时,还须持离婚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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