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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1 09:52
合同具有相对性,是需求束缚两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的。假如两边当事人签订了合同而且发生了法令效力今后,假如一方当事人违约的话,是需求承当相应的违约职责的。那么,合同当事人承当违约职责的方法有哪些?下面,听讼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详细内容。
合同当事人承当违约职责的方法
一、持续实行
1、也称强制实践实行,是指违约方依据对方当事人的恳求持续实行合同规矩的职责的合同职责方法。其特征为: 
(1)持续实行是一种独立的合同职责方法,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实行。详细表现在:持续实行以违约为条件;持续实行表现了法的强制;持续实行不依于其他职责方法。 
(2)持续实行的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好的标的实行职责,这一点与一般实行并无不同。 
(3)持续实行以对方当事人(守约方)恳求为条件,法院不得径行判定。
2、持续实行的适用。持续实行的适用,因债款性质不同而不同: 
金钱债款:无条件适用持续实行。金钱债款只存在拖延实行,不存在实行不能,因而,应无条件适用持续实行的职责方法。非金钱债款:有条件适用持续实行。对非金钱债款,准则上能够恳求持续实行,但下列景象在外:
(1)法令上或许现实上不能实行(实行不能); 
(2)债款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实行或许强制实行费用过高; 
(3)债款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恳求实行(如季节性物品之供给)。
二、采纳补偿措施
作为一种独立的合同职责方法,是指纠正合同不适当实行(质量不合同)、使实行缺点得以消除的详细措施。
关于采纳补偿措施的详细方法,我国相关法令作了如下规矩:
1、合同法第11条规矩为:修补、替换、重作、退货、削减价款或许酬劳等;
2、顾客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矩为:修补、重作、替换、退货、补足产品数量、交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补偿丢失;
3、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矩为:修补、替换、退货。
应留意以下几点: 
1、采纳补偿措施的适用以合同对质量不合格的合同职责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而依合同法第6北条仍不能确认合同职责为条件。 
2、应以标的物的性质和丢失巨细为依据,确认与之相适应的补偿方法。 
3、受害方对补偿措施享有选择权,但选定的方法应当合理。
三、补偿丢失
在合同法上也称违约损害补偿,是指违约方以付出金钱的方法补偿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削减的产业或许所丢失的利益的职责方法。
1、补偿丢失是最重要的合同职责方法。
2、补偿丢失是以付出金钱的方法补偿丢失。
3、补偿丢失是由违约方补偿受害方因违约所遭受的丢失。首要,补偿丢失是对违约所形成的丢失的补偿,与违约行为无关的丢失不在补偿之列。其次,补偿丢失是对守约方所遭受丢失的一种补偿,而不是对违约行为的赏罚。
4、补偿丢失职责具有必定的恣意性。补偿丢失的确认方法有两种:法定损害补偿和约好损害补偿。 法定损害补偿。法定损害补偿是指由法令规矩的,由违约方对受害方因违约而遭受的丢失承当的补偿职责。
1、彻底补偿准则。
2、合理预见规矩。 
①合理预见规矩是约束包含实际产业丢失和可得利益丢失补偿总额的规矩,不只用以约束可得利益丢失的补偿; 
②合理预见规矩不适用于约好损害补偿; 
③是否预见到或许应当预见到或许的丢失,应当依据缔结合一起的现实或许状况加以判别。 约好损害补偿,是指当事人在缔结合一起,预先约好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付出必定数额的补偿金或约好损害补偿额的计算方法。它具有预定型、从属性、附条件性。
四、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背合一起应当向对方付出的必定数量的金钱或资产。
违约金具有以下法令特征: 
1、在合同中预先约好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付出的必定数额的金钱;
3、是对承当补偿职责的一种约好。
五、定金职责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实行,按照法令和合同的规矩,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必定份额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或其他代替物。合同法第115条也规矩:当事人能够按照担保法约好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款的担保。债款人实行债款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许回收。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实行约好的债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实行约好的债款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拾的合同当事人承当违约职责的方法相关内容,合同当事人承当违约职责的方法有五种,在一般状况下,违约职责的方法是不能一起适用的。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地,无妨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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