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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0 08:01

乡镇居民医疗保险怎样处理呢?详细包含了4个事项,并且还需求申办人供给材料完全的,予以即时处理;对材料不完全的,暂不受理,并奉告申办人应补足何种材料。详细如下:申办参保(增员)须知。供给材料(以下材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未...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乡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处理流程有哪些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乡镇居民医疗保险怎样处理呢?详细包含了4个事项,并且还需求申办人供给材料完全的,予以即时处理;对材料不完全的,暂不受理,并奉告申办人应补足何种材料。
详细如下:
(一)、申办参保(增员)须知
1、供给材料(以下材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一切成员材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供给)。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校园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一切成员材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地点校园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乡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一切成员材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武士需供给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目标:《户口薄》、《身份证》、《广东省会乡居(村)民最低日子保证金领取证》。
2、处理流程:
经办部分:
①居住在惠城区的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和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乡镇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局联系股处理;
②居住在县城和惠阳区的淡水街道办事处、大亚湾区的澳头街道办事处的乡镇居民到地点地社保局联系股处理;
③居住在其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乡镇居民到地点劳作保证管理所或社保局处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乡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增(减)申请表》一式二份。
事务处理结束,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乡镇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讹夺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分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事务受理时刻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事务次月起收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交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二)、申办停保(减员)须知
1、供给材料(以下材料需求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工作:凭用人单位证明及签定劳作合同书。
②出境: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身份证》。
③逝世:凭《逝世证书》或当地派出所的有用证明及《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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