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收费标准(最新政府指导价)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4 05:40
各区开展变革委、司法局: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托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铺开部分服务价格定见的告诉》(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市开展变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定价目录〉的告诉》(津发改价综〔2015〕800号)等规则,市开展变革委、市司法局拟定了《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办理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履行。
附件: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办理方法
市开展变革委市司法局
2017年1月13日
(此件自动揭露)
附件
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办理方法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依法保护托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市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则,结合本市律师服务业开展的详细情况,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立的律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外省(市、自治区)律师事务地点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立的分支机构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费是律师事务所依法承受托付处理法律事务,向托付人收取的服务酬劳。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应当遵从揭露公正、诚实信用、自愿有偿和洽谈一致的准则。
第五条律师服务收费实施政府指导价和商场调节价。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依法供给下列法律服务实施政府指导价:
(一)担任刑事案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子自诉人、被害人的署理人;
(二)担任公民恳求付出劳动酬劳、工伤补偿,恳求给付日子费、抚养费、抚养费,恳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恳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日子保证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署理人,以及担任触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补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子署理人;
(三)担任公民恳求国家补偿案子的署理人。
律师事务所供给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施商场调节价。
第七条本市律师服务收费的政府指导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司法行政部门拟定,详细收费规范另行发布。
第八条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均匀本钱加合理赢利与法定税金,以及有利于律师业可持续开展和统筹社会承受能力的准则拟定。
第九条实施商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托付人洽谈承认。
律师事务所与托付人洽谈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消耗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托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或许承当的危险和职责;
(五)律师事务所的社会诺言和律师的职称等级与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实施商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能够依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纳计件收费、按标的额份额收费、计时收费和危险署理收费等方法。详细收费方法由律师事务所与托付人按照本方法的规则洽谈承认。
第十一条实施政府指导价的法律服务、国家规则不得实施危险署理的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不得实施危险署理收费。
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承受托付,应当与托付人签定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许在托付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含收费项目、收费规范、收费方法、收费数额或份额、付款和结算方法、争议处理方法等内容。
选用危险署理收费方法,律师事务所应当与托付人签定危险署理收费合同,约好两边应承当的危险职责、收费方法、收费数额或份额等。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与托付人签定合同后,不得单独改变收费项目或许进步收费数额。确因客观方式改变需求改变的,律师事务所有必要事前征得托付人书面赞同。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向托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托付人出具合法收据。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地点供给法律服务进程中代托付人付出的诉讼费、裁定费、判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和查档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托付人另行付出。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需求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托付人供给费用概算,经洽谈一致,由两边签字承认。确因客观方式改变需求改变的,律师事务所有必要事前征得托付人的书面赞同。
第十七条结算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有关费用时,律师事务所应当向托付人供给代其付出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清单及有用凭据。不能供给有用凭据的部分,托付人可不予付出。
第十八条律师服务费、代托付人付出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一致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托付人收取任何费用。
除前款所列三项费用外,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托付人收取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承受指使承方法律援助案子。处理法律援助案子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关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契合法律援助规模的公民,律师事务所能够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第二十条律师事务所异地供给法律服务,能够履行本市或许供给法律服务地点地的收费规则,详细方法由律师事务所与托付人洽谈承认。
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履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拟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办理规则,严格履行实施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规范。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履行明码标价规则,在经营场所明显方位公示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规范和收费减免规模等信息,广泛承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以为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能够经过信件、电话、来访等方式,向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或许律师协会告发、投诉。
第二十三条因律师服务收费发作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托付人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能够提请律师协会调停处理,也能够请求裁定或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的监督查看。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则》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分。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查看。对律师事务所、律师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则的行为,由司法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分方法》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本方法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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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托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开展变革委关于铺开部分服务价格定见的告诉》(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市开展变革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定价目录〉的告诉》(津发改价综〔2015〕800号)等规则,市开展变革委、市司法局拟定了《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办理方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履行。
附件: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办理方法
市开展变革委市司法局
2017年1月13日
(此件自动揭露)
附件
天津市律师服务收费办理方法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依法保护托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市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则,结合本市律师服务业开展的详细情况,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立的律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外省(市、自治区)律师事务地点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立的分支机构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费是律师事务所依法承受托付处理法律事务,向托付人收取的服务酬劳。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应当遵从揭露公正、诚实信用、自愿有偿和洽谈一致的准则。
第五条律师服务收费实施政府指导价和商场调节价。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依法供给下列法律服务实施政府指导价:
(一)担任刑事案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子自诉人、被害人的署理人;
(二)担任公民恳求付出劳动酬劳、工伤补偿,恳求给付日子费、抚养费、抚养费,恳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恳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日子保证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署理人,以及担任触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补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子署理人;
(三)担任公民恳求国家补偿案子的署理人。
律师事务所供给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施商场调节价。
第七条本市律师服务收费的政府指导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司法行政部门拟定,详细收费规范另行发布。
第八条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均匀本钱加合理赢利与法定税金,以及有利于律师业可持续开展和统筹社会承受能力的准则拟定。
第九条实施商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托付人洽谈承认。
律师事务所与托付人洽谈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消耗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托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或许承当的危险和职责;
(五)律师事务所的社会诺言和律师的职称等级与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实施商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能够依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纳计件收费、按标的额份额收费、计时收费和危险署理收费等方法。详细收费方法由律师事务所与托付人按照本方法的规则洽谈承认。
第十一条实施政府指导价的法律服务、国家规则不得实施危险署理的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不得实施危险署理收费。
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承受托付,应当与托付人签定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许在托付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含收费项目、收费规范、收费方法、收费数额或份额、付款和结算方法、争议处理方法等内容。
选用危险署理收费方法,律师事务所应当与托付人签定危险署理收费合同,约好两边应承当的危险职责、收费方法、收费数额或份额等。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与托付人签定合同后,不得单独改变收费项目或许进步收费数额。确因客观方式改变需求改变的,律师事务所有必要事前征得托付人书面赞同。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向托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托付人出具合法收据。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地点供给法律服务进程中代托付人付出的诉讼费、裁定费、判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和查档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托付人另行付出。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需求预收异地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托付人供给费用概算,经洽谈一致,由两边签字承认。确因客观方式改变需求改变的,律师事务所有必要事前征得托付人的书面赞同。
第十七条结算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有关费用时,律师事务所应当向托付人供给代其付出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清单及有用凭据。不能供给有用凭据的部分,托付人可不予付出。
第十八条律师服务费、代托付人付出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一致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托付人收取任何费用。
除前款所列三项费用外,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托付人收取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承受指使承方法律援助案子。处理法律援助案子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关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契合法律援助规模的公民,律师事务所能够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第二十条律师事务所异地供给法律服务,能够履行本市或许供给法律服务地点地的收费规则,详细方法由律师事务所与托付人洽谈承认。
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履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拟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办理规则,严格履行实施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规范。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履行明码标价规则,在经营场所明显方位公示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规范和收费减免规模等信息,广泛承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以为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能够经过信件、电话、来访等方式,向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或许律师协会告发、投诉。
第二十三条因律师服务收费发作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托付人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能够提请律师协会调停处理,也能够请求裁定或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的监督查看。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则》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分。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查看。对律师事务所、律师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则的行为,由司法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分方法》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本方法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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