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收养中国孤儿有什么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0 23:55外国人收养我国孩子是归于涉外收养的,狭义的涉外收养,是指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养我国公民的子女。那么外国人收养我国孤儿有什么条件?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涉外收养条件:
一、契合法定条件
1、收养人的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育、教育被收养子女的才能;
(3)年满三十周岁;
(4)有爱人者须夫妻一起收养,无爱人的男性收养女孩,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纪应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5)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假如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则不受(1)、(3)、(5)条的约束。
2、被收养人的条件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能够被收养:
(1)损失爸爸妈妈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爸爸妈妈有特别困难无力抚育的子女。
3、送养人的条件
下列公民、安排能够作送养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安排;
(3)有特别困难无力抚育子女的生爸爸妈妈。
二、契合法定程序
1、递送请求
外国人在我国收养子女,应当经过所在国政府或许政府托付的收养安排向我国政府托付的收养安排转交收养请求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状况陈述和证明,是指由其所在国有权安排出具,经其所在国交际机关或许交际机关授权的安排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或许领馆认证的下列文件:
(1)跨国收养请求书;
(2)出生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工作、经济收入和产业状况证明;
(5)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6)有无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
(7)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赞同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
(8)家庭状况陈述,包含收养人的身份、收养的合格性和恰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动机以及适合于照料儿童的特色等。
2、受理挂号
我国收养中心在收到外国收养人经过其所在国政府或收养安排递送的收养文件后,对完全、有用并向我国收养中心交纳了服务费的收养文件予以受理挂号,并将受理挂号状况奉告递送收养文件的外国政府或外国收养安排。
3、审阅选配
经我国收养中心审阅,对契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条件的外国收养人,我国收养中心参照外国收养人的意愿为其挑选恰当的被收养人,并将被收养人、送养人的有关状况转交外国政府和收养人征求意见。
4、签发告诉
外国政府和收养人赞同承受引荐的被收养人后,我国收养中心为收养人签发《来华收养子女告诉书》,并经过外国政府或外国收养安排将告诉书转交给外国收养人。一起,我国收养中心向被收养人所在地的省级民政部门收养挂号机关宣布《涉外送养告诉》。
5、亲身来华
外国收养人接到《来华收养子女告诉书》后,夫妻两边须持告诉书原件亲身来华,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民政部门处理收养挂号手续。
6、处理挂号
外国收养人处理收养挂号,应当填写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挂号请求书,并提交与送养人缔结的书面收养协议,一起提交我国收养中心签发的《来华收养子女告诉书》原件、外国收养人身份证件和相片。省级民政部门对契合法律规定的收养联系当事人处理收养挂号,颁布《收养挂号证》,出具《跨国收养合格证明》。收养联系自挂号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