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被转为国有土地有补偿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7 05:39征地补偿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土地办理法第四十七条)
榜首、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收土地对土地一切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形成丢失的补偿。
补偿目标:土地补偿费归乡村团体经济组织一切。
补偿规范:犁地补偿,为该犁地被征用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的规范规则。《河北省土地办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则:征用犁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造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地点乡(镇)犁地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五倍至八倍 ,征用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地点乡(镇)犁地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三倍至五倍。
第二、安顿补助费
安顿补助费是国家建造征收农人团体土地后,为了处理以土地为首要生产资料并获得日子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掉土地形成日子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
补偿目标:需求安顿的人员由乡村团体经济组织安顿的,安顿补助费支交给乡村团体经济组织,由乡村团体经济组织办理和运用;由其他单位安顿的,安顿补助费支交给安顿单位;不需求一致安顿的,安顿补助费发放给被安顿人员个人或许征得被安顿人员赞同后用于付出被安顿人员的保险费用。
补偿规范:犁地被征用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四到六倍,最高不超越十五倍。《河北省土地办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则:征用犁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造用地的安顿补助费,为该土地地点乡(镇)犁地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 征用未利用地的,不付出安顿补助费。 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能够添加补助费,但不得超越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的总和三十倍; 征用犁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造用地的,不得超越该土地地点乡(镇)犁地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二十五倍。
征用犁地的安顿补助费:依照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数核算。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数,依照被征用的犁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均匀每人占有犁地的数量核算。
第三、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是指征收土地时,对被征收土地上成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蔬菜等形成丢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
补偿目标: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一切者一切。
补偿规范:见各省、市、县政府规则。
第四、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子、水井、路途、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康复费以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许采伐费等。
补偿目标:附着物的一切者或运用者。
补偿规范:评价或见各省、市、县政府规则。
第五、其他补偿费
其他补偿费是指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顿补助费以外的其他补偿费用,即因征收土地给被征收土地单位和农人形成的其他方面丢失而付出的费用,如水利设备康复费、误工费、搬家费、基础设备康复费等。
补偿目标:一切者或运用者。
补偿规范:见各省、市、县或评价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