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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师虐童行为有入刑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7 05:43
近年来,幼师欺压、优待小朋友的事情屡见报端,但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是解雇或对其进行行政处分。而从2015年11月起,幼师虐童行为,不只失掉作业,还将面对牢狱之灾,那么,幼师虐童行为有入刑吗?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用一则事例来通知你吧!
【案情简介】
据媒体报道称,2012年10月24日,网友在微博里发了一张相片,引来很多网友重视。相片里,女老师一脸浅笑,两只手别离揪着一名男童的左右耳朵,将男童双脚提离地上约10厘米,男童因疼痛张着嘴巴哇哇大哭。该相片一经曝光就引起了网友们的愤恨和责备。浙江省温岭市公安局官方微博25日发表,该市城西大街一幼儿园女教师颜某优待幼童,已被刑事拘留。此外,另一名参加摄影的女教师童某,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分。
在发作的幼师虐童事情中,因为刑法中缺少对这种虐童行为的科罪根据,因而警方只能将当事人进行简略地行政拘留后将其开释。
【法令解读】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开端正式实施,其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驭机动车,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拘役,并处分金。此前,该条只要竞驾和醉驾两项,而现在新增了别的两项。新增的包含“违背风险化学品安全办理规则运送风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和“从事校车事务或旅客运送,严峻超越额外乘员载客,或许严峻超越规则时速行进的”。因而法院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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