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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养老保险费缴纳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3 18:29

养老保险费交纳结算内部事务操作标准参保单位应按月交纳养老保险费,详细处理程序如下:1、参保单位将填写完好由经手人签字、领导审阅、单位盖章的《机关事业社会养老保险费交纳申报表》一式二份,于当月20日至30日内连同数据申报盘报送分担事务处。2、...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企业养老保险费交纳处理程序是怎样的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养老保险费交纳结算内部事务操作标准
参保单位应按月交纳养老保险费,详细处理程序如下:
1、参保单位将填写完好由经手人签字、领导审阅、单位盖章的《机关事业社会养老保险费交纳申报表》一式二份,于当月20日至30日内连同数据申报盘报送分担事务处。
2、分担事务处经办人员审阅无误后,将数据录入微机并在《机关事业社会养老保险费交纳申报表》上加盖已录入章,第一联分担事务处留存,第二联交专管员带回单位存档。
3、选用银行委托收款的,分担事务处经办人员当日打印一式五份《委托收款凭据》,连同一式二份的《托单清单》送交财政处,财政处经办人员将《托单清单》核对无误后签字,财政处、分担事务处经办人员各留存一联备检;
财政处经办人员收到分担事务处送达的一式五联《委托收款凭据》后,在凭据第二联加盖石家庄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基金结算专用章和单位法人印章、第五联加盖石家庄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基金结算专用章,并及时将《委托收款凭据》送交银行处理养老保险费托收事宜。
4、选用转帐支票、现金结算的,分担事务处经办人员即时为其打印一式二联由经办人签字的《养老保险费交纳结算单》,交单位专管员到财政室处理交纳。
财政处经办人员凭《养老保险费交纳结算单》及单位专管员所持的填写无误的支票或现金为缴费单位开具《收费收据》,并在《养老保险费交纳结算单》上签字,留存第一联,第二联交单位专管员送回分担事务处。
财政处经办人员将收到的支票加盖石家庄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基金结算专用章和单位法人印章后,连同所收现金交予银行专管员,并在交代登记本上签字。
5、财政经办人员依据回来的收据状况别离处理:
①委托收款成功的:财政处经办人员依据银行回来的委托收款凭据第一联和第四联审阅无误后,及时记帐。
②支票结算成功的:财政处经办人员依据银行回来的进帐单,对收费收据第三联、事务处打印的结算单审阅无误后,及时记帐。
③退票处理:财政处经办人员依据银行退回的托单、支票,及时填写退票登记表,经有关事务处人员签字后,回收被退支票或托单一至五联,由经办事务处与缴费单位联络,从头处理托付手续。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企业养老保险费交纳处理程序是怎样的的常识,期望对你有所协助,假如还存在疑问,能够联络听讼网律师为你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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