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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协议是否可以独立存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5 23:41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合同当事人签定合同前,应该洽谈好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应该要全面,假如合同的内容不全面的,当事人能够洽谈签定弥补协议,那么弥补协议能够独立存在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弥补协议可不能够独立存在
合同“弥补协议”或许称为“协议弥补”,是指当事人关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而达到的协议。“弥补协议”是相关于现已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弥补”便是经过协议办法弥补现已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缝隙。因而,现已存在的合同与“弥补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现已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弥补协议”是从合同。现已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弥补协议”的存在为条件,或许说不受“弥补协议”的限制而独立存在。反之,“弥补协议”有必要以现已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虽然“弥补协议”相关于主合同而言没有独立性,可是其本身也是协议。因而,“弥补协议”的建立和收效与主合同的建立和收效的依据相同。
二、弥补协议能否构成合同首要内容
“弥补协议”的内容应当是主合同的非首要内容,也能够说对错首要条款。假如是主合同的首要条款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主合同不建立也不收效,那么谈不上“协议弥补”。依据《合同法》第61条、第62条以及《合同法》总则、分则和其他法令法规的规则,影响主合同建立的必备条款有三:即当事人条款、标的条款和数量条款。这些条款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主合同不建立。主合同不建立,谈不到收效,更谈不上实行。此刻,“弥补协议”没有存在的条件。
当事人对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必备条款达到的协议,不是“弥补协议”而是一个“新协议”,对“新协议”中的非首要条款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才有“弥补协议”存在的条件和根底。依据《合同法》第61条和第62条规则,“弥补协议”是对主合同中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事项弥补的首选办法,即当事人关于主合同中的上述内容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法令首要赋予当事人“协议弥补”。只需不能达到“弥补协议”,才干依照主合同条款进行系统解说或许依照当事人之间的生意习气进行弥补。只需上述办法之一就能弥补主合同中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事项,就不能适用第62条规则的恣意性标准。
三、签定二手房生意弥补协议的注意事项
生意两边在进行二手房生意的过程中,一般还会签定一个购房合同的弥补协议,其间应涉及到以下四点比较要害的问题:
1、公共修理基金的过户问题
一般来讲,生意两边的成交价格里现已包含了公共修理基金的金钱,可是公共修理基金不能够跟着房子一同搬运,因而,生意两边在签定弥补协议条款的时分,应该约好好两边处理公共修理基金过户的时刻和地址。
2、遇到一房二卖的状况应该怎么处理
为了避免买方堕入鸡飞蛋打的地步,购房者能够对购买的房产签定预告挂号,这样一来,产权人就不能私下里处理该不动产了。这些假如无法在主合同中体现出来的话,就应该在弥补协议中详细地约好。
3、按揭无法顺畅处理时两边的职责问题
在买方处理二手房按揭手续的时分,或许由于买方、房子乃至银行的原因,而无法顺畅处理,因而在签定弥补协议时,应该清晰按揭未能正常处理时生意两边各自的职责问题。
4、生意两边碰到抵触该怎么处理
近些年来,生意两边由于合同内容不一致,职责不明而导致胶葛的状况时有发生。因而在签定合同的时分,需清晰呈现抵触后的详细处理办法。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弥补协议可不能够独立存在”问题进行的回答,弥补协议是对主合同约好不明内容进行的弥补,所以弥补协议有必要以现已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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