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有必要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8 14:42

1.不管挂号在谁名下 婚后购房都是共有
问:归于婚后夫妻一起购买的房产,房产证只挂号在一方的名下,必要加名吗?
律师说法:在这种状况下,不管房产证挂号在夫妻一方仍是两边的名下,房产都是夫妻婚后获得的一起产业,假如没有特别约好,就归于一起共有联系。依据法令规则,除非经一起共有人一致同意,不然,部分共有人不能独自处置共有产业。
2.买房属好心 擅卖房难追
律师说法:实际中,有些夫妻感情破裂面对离婚时或许正在离婚的过程中,一方背着另一方私自将房产卖掉,而另一方为了追回房产,不得不向法院申述,建议房子生意合同无效。但这种状况下,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则,只需买方是好心的,经过揭露的商场生意行为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原告追回房产难度就会很大。
所以,一旦发现产权挂号方可能有私自生意、典当、赠与房产的景象,夫妻另一方就有必要要求加名。
3.夫妻一方个人房产 婚前婚后加名相同
问:归于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在婚前和婚后加名有什么区别?怎么防备危险?
律师说法:这种状况下,婚前婚后加名的性质是相同的。因为被加名的房产归于另一方的个人产业,而加名直接导致产权权属的改变,所以两边的法令联系一般来说归于“赠与合同联系”,即产权人的一方将其个人房产的部分份额赠与另一方。
4.赠与能吊销 可进行公证
律师说法:这种联系遭到《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则的束缚,比如在完结更名前,产权一方享有吊销权,能够吊销该赠与,不再予以加名。当然,为了保证该赠与的安稳效能,受赠一方能够要求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
虽然大多数状况是赠与,但也不扫除实际生活中两边是依据生意或许交换产权等有偿生意。这种等价有偿的生意,有必要按照约好实行,一方现已实行后,另一方有必要实行,不存在恣意吊销或免除的问题。
5.能够一人一半 也可约好份额
律师说法:加名时,夫妻两边均须参与处理。两边完全能够约好各自的份额。房产共有,包含按份共有和一起共有。出于公正考虑,在房产证加名的时分,能够挑选按份共有的方式,约好两边各自的产权份额。
相关法令知识: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产业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明承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本质是产业所有权的 搬运。赠与行为一般要经过法令程序来完结,即签定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局势)。
赠与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据当事人的请求对赠与产业给与公证的法令程序.
公证是公证安排依据自然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请求,按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令行为、有法令含义的现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