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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商标可以进行行政复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4 07:41
当商标权人对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决议不服时,能够请求商标行政复议,首要法律依据有《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行政复议法令》相关规定。那么那些景象能够请求,那些景象不能请求呢?
商标行政复议首要受案规模包含:
1、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的罚款、责令期限改正、毁掉产品、制止广告宣传、制止产品销售、收缴商标标识、毁掉侵权商标标识、消除现存产品上的侵权商标、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作案工具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采纳的封存商标标识和责令封存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的责令补偿决议不服的。
当事人不能请求行政复议的有关商标事项首要是:
其一,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的行政法规、规章或具有遍及约束力的决议、指令不服的;
其二,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决议不服的;
其三,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吊销注册商标的处理决议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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