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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与名牌类似的包装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0 21:14
现在许多商家为了宣扬自己的场所、商铺、服务等,借用一些闻名品牌来做广告。这些行为仅仅借用闻名商标来做宣扬,商家并不出产相应产品。那么这些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赛呢?听讼网小编为你整理出以下材料,欢迎阅览。
运用与名牌相似的包装构成不正当竞赛吗
私行运用与闻名品牌相似的包装构成不正当竞赛。由于运用与闻名品牌相似的称号、包装、装潢,形成和别人的闻名品牌相混杂,简单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闻名品牌而购买,这样不只会给该闻名品牌带来负面影响,一起也会给其带来丢失。
《反不正当竞赛法》第五条 运营者不得选用下列不正当手法从事商场买卖,危害竞赛对手:
(一)冒充别人的注册商标;
(二)私行运用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潢,或许运用与闻名产品近似的称号、包装、装潢,形成和别人的闻名产品相混杂,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闻名产品;
(三)私行运用别人的企业称号或许名字,引人误认为是别人的产品;
(四)在产品上假造或许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假造产地,对产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伪表明。
不正当竞赛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行为主体为运营者。运营者是从事产品运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儿所说的运营者着重的是从事了运营活动的主体,而不管其是否有法定资历或才能。这儿所说的主体包含一般主体和特别主体,后者包含不合法运营者和政府及其所属部分。
二,存在不正当竞赛行为。
三,危害了其他运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行为主体存在片面差错。
不正当竞赛行为的界说
不正当竞赛行为,是指运营者在商场竞赛中,采纳不合法的或许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法和方法,与其他运营者相竞赛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赛行为五花八门、五花八门、不胜枚举。所以,各个国家的竞赛法律制度往往首要对不正当竞赛行为作出概括性的规则,然后再详细罗列出典型的、杰出的、在一守时期内比较严重的不正当竞赛行为,明文加以制止。
不正当竞赛行为的表现形式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赛法第二章罗列规则了11种不正当竞赛行为,其间四种归于约束竞赛行为,别的七种归于不正当竞赛行为,别离包含商场混杂、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伪宣扬、侵略商业秘密、贱价推销、违背规则的有奖销售、商业诬蔑。
因而,在宣扬活动中,借用别人的商标提高自己的美誉度,以及搭便车使用闻名商标宣扬自己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这种行为违背诚笃信用原则,构成了不正当竞赛。如果您还有这方面的其他疑问,能够到听讼网找律师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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