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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额外福利代替员工工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3 09:31

【事例】2009年元月起,常琳便发现自己本应得到的薪酬,被公司以种种额定福利的名义分批发放,因为总数未变,常琳虽感到不可思议,但并未过多深究。
2010年2月,常琳得知公司为自己交纳的社会保险费削减,才理解工作的本相:本来,按照有关规则,用人单位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是按照自己月平均薪酬收入确认,公司以额定福利方式替代薪酬,无疑降低了企业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
【点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3条第5款规则:“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按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则履行。”现在,关于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的规则,体现在《员工根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办理暂行办法》、《关于树立乡镇员工根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议》、《赋闲保险条例》,尽管根本养老保险费、根本医疗保险费、赋闲保险费的缴费费率各不相同,但缴费基数均一致为员工薪酬总额。国家统计局《关于薪酬总额组成的规则》第4条指出:“薪酬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薪酬;计件薪酬;奖金;补助和补助;加班加点薪酬;特别情况下付出的薪酬”。本案公司的行为,明显属躲避交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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