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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征收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5 03:22
关于一些特别类型用地的征收,除了要遵从土地管理法令法规规则的检查赞同程序外,还应按照有关法令法规的要求,报有关部门批阅,实行专门程序。
林地征收
在我国,林地作为一种特别类型的土地,其运用管理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担任,并由《森林法》等专门法令来调整。依据《森林法》、森林法施行法令》、《占用征用林地审阅批阅管理办法》等规则,征收林地,应当在处理征地批阅手续前,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请求处理《运用林地审阅赞同书》。
1.请求。
用地单位请求占用、征收林地,应当填写《运用林地请求表》,一起供给下列资料:(1)项目赞同文件;(2)被占用或许被征收林地的权属证明资料; (3)有资质的规划单位作出的项目运用林地可行性陈述;(4)与被占用或许被征收林地的单位签定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协议(暂时占用林地安顿补助费在外)。
2.赞同权限。
征收防护林林地或许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要地及其砍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阅;征收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则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阅。占用或许征用要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阅。用地单位需求砍伐现已赞同征收林地上的林木时,应当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许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请求林木砍伐许可证。
3.处理程序。
详细程序包含以下过程:(1)请求者将符合规则要求的申报资料报省政府政务中心林业厅窗口;(2)属省林业厅审阅权限内的征占用林地项目,经省林业厅审阅赞同后,由请求者按照规则预缴森林植被康复费,并由省林业厅向请求者发放《运用林地审阅赞同书》;(3)国家林业局审阅权限的征占用林地项目,经省林业厅出具书面检查定见后,预缴森林植被康复费,再交由建造单位将有关资料一并向国家林业局申报,由国家林业局审阅并发放《运用林地审阅赞同书》;(4)经审阅赞同占用征用林地的,由请求人持《运用林地审阅赞同书》,按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令、法规处理建造用地批阅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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