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6 01:21
对需求救助基金垫支丧葬费的,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应该及时出具《尸身处理告诉书》和告诉救助基金办理办公室的垫支告诉书,由受害人亲属持上述两份告诉书,向殡仪馆要求先行对尸身进行火化处理。机动车肇过后逃逸,案子在30日内未能侦破,受害人近亲属已对尸身进行火化处理的,可请求垫支丧葬费。对无主或许无法承认身份的遗体,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请求救助基金垫支丧葬费用,应当供给以下资料:请求表格;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请求人身份证明、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请求人与受害人近亲属联系证明;归于未闻名尸身的,应持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填写的《未闻名尸身信息登记表》复印件;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出具的《尸身处理告诉书》;火化证明;丧葬费用发票;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或市农机站)告诉救助基金办理办公室的垫支告诉书复印件。以上丧葬费用的证明资料须经民政局审阅。
请求救助基金垫支丧葬费用,应当供给以下资料:请求表格;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请求人身份证明、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请求人与受害人近亲属联系证明;归于未闻名尸身的,应持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填写的《未闻名尸身信息登记表》复印件;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出具的《尸身处理告诉书》;火化证明;丧葬费用发票;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或市农机站)告诉救助基金办理办公室的垫支告诉书复印件。以上丧葬费用的证明资料须经民政局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