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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观点不同引发名誉权纠纷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9 10:28

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7)张中民终字第2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徐万和,男,生于1929年6月,汉族,甘肃武威市人,住张掖市××××单元×××室,系张掖市博物馆离休干部。
托付代理人杨培渭,甘肃德言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方步和,男,生于1934年11月7日,汉族,浙江省杭州市人,住×××号楼×××单元×××室,系河西学院离休干部。
上诉人徐万和因名誉权胶葛一案,不服甘州区人民法院 (2006)甘民初字第62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揭露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徐万和及托付代理人杨培渭,被上诉人方步和到庭参与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结。
经审理查明,上诉人徐万和与被上诉人方步和均是原甘肃省张掖区域文明研究会会员,方步和为会长。 1992年,方、徐与他人一起协作编箸出书了《张掖史话》一书。因出书等问题两边发生了一些对立,联系不好,尔后不再进行往来。1996年8月,徐万和在《张掖春秋》一书和《西北史地》杂志第四期上别离刊登了与他人合写的《浑邪王归汉时代辩证》一文。该文就浑邪王归汉时代是元狩二年秋仍是元狩三年秋提出自己的观念,徐以为浑邪王归汉时代是元狩三年秋,而不是元狩二年秋。该文的宣布曾引起社会上有关人士的争辩。方步和以为浑邪王归汉时代是元狩三年秋的观念过错。 方步和针对此问题,在其于2002年4月所著,由甘肃文明出书社出书的《张掖史略》一书中,以题为《浑邪王归汉时代问题评论》、《读徐万和先生的“辩证”(辩正)》两篇文章,批驳徐的观念。文中写道:“1996年第四期《西北史地》转刊了徐万和先生等先生的《浑邪王归汉时代辩证》(辩正)的考据文章。文中犯了常识性过错,本不值一驳,但该先生一再在地方性杂志上兜销此类过错,贻误读者,也就不能不纠正其过错于一、二,以正视听了”;“徐的‘考据’真是衣不蔽体,用徐文中讪笑他人‘荒诞可笑’的话来评判徐文,却是非常中的的”;“ (近年)发现浑邪王归汉并不是元狩二年而是狩三年 。——这不挨近梦呓?徐文如此不管现实果断地篡改史料,使人惊奇。徐文即便称不上考据的‘世界之最’,也够‘我国之最’了”。
徐万和以为方步和的文章对其有诬害进犯之意,即于2005年7月著了一本《答方步和书——兼论〈张掖史略》中的过错》(以下简称答方步和书)并由我国文史出书社出书,对方步和进行辩驳。该书附录了方步和的原文之后,宣布三篇文章,别离是:《假学术评论之名,行诬害进犯之实》、《从〈张掖史话〉出书,看所谓“教授”的嘴脸》、《强占农人效果,难逃法制罪责》。在《从〈张掖史话〉出书,看所谓“教授”的嘴脸》文章中写道:“根据地委宣传部和出书社达到的协议,《张掖史话》出书后给每个作者样书两本,但方步和拿到样书后,私行把两本改作一本,计贪婪作者样书30多本。这位‘教授’原是个‘为名不讲道义,为利不管廉耻’,乃至用‘不知恩义’的市侩方法来对待我这个拚命为他作业、为他挨批判、为他担恶名的傻瓜蛋的伪君子”;“你贪婪作者的30多本书还不行,连感谢领导支撑的200元也贪婪了,先生你的品德品德也‘太崇高’了”。在《强占农人效果,难逃法制罪责》的文中写道:“从借阅到掠取强占”;“这位教授不干人事,不说人话”;“方先生没有中山狼的雅号,但从出书《张掖史话》、强占家民《仙姑宝卷》、借领导支撑出书《张掖史略》,一而再、再而三地诋毁、进犯我的言辞举动看,比中山狼还要凶暴虐恶十倍”。在《假学术评论之名,行诬害进犯之实》文中写道:“这对方教授来说或许有些惨,但对张掖学术界却是件功德,它再次阐明这样一个真理:‘亮光的并不便是金子’,往后还有哪个江湖术士,想用‘教授’、‘专家’或‘作家的名义,欺世盗名,哄人、骗钱、骗物,或许就不会那么得手应心了”。《答方步和书》还载一文《独裁杀人的吹鼓手,民主法治的活仇人》中还写道:“我国向来的文坛上,常见的是诬害、诽谤、恫吓、谩骂……这份遗产仍是都让给叭儿狗文艺家去接受罢,方教授天然也不是‘叭儿狗文艺家’,不料也染了‘诬害、诽谤、恫吓、谩骂’的习尚,确令人深感惋惜!”;“阐明便是在最好的局势下,从暗沟里泛起的沉碴和拦路虎也会把水扰浑,妄图阻挠民主、法制的潮流行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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