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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食品安全新规全文规定与解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8 08:06

为贯彻执行《食物安全法》,规范网络食物买卖行为,确保网络食物安全,2016年7月13日,国家食物药品监督办理总局毕井泉局长签署第27号令《网络食物安全违法行为查办方法》(以下简称《方法》)。该方法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详细内容包含:
一是强化渠道和入网食物出产运营者职责。
《方法》清晰了网络食物买卖第三方渠道供给者和经过自建网站买卖的食物出产运营者存案、确保网络食物买卖数据和材料可靠性、安全性以及记载保存买卖信息等职责。规则了网络食物买卖第三方渠道供给者树立挂号查看等准则、树立入网食物出产运营者档案、查看运营行为、发现入网食物出产运营者严峻违法行为时中止供给渠道服务等职责。
二是细化严峻违法行为的详细景象。
《方法》清晰网络食物买卖第三方渠道供给者发现入网食物出产运营者因涉嫌食物安全违法被立案侦查或许提起公诉的,因食物安全违法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因食物安全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拘留或许给予其他治安办理处分的,被食物药品监督办理部门依法作出撤消许可证、责令停产歇业等处分的应傍边止向其供给网络买卖渠道服务。
三是清晰违法行为的统辖。
《方法》规则对网络食物买卖第三方渠道供给者食物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办,由渠道供给者地点地地县级以上当地食物药品监督办理部门统辖;对入网食物出产运营者的查办,由入网食物出产运营者地点地或许出产运营场所地点地县级以上当地食物药品监督办理部门统辖。因网络食物买卖引发食物安全事故或许其他严峻危害成果的,也能够由网络食物安全违法行为发作地或许违法行为成果地的县级以上当地食物药品监督办理部门统辖。顾客因网络食物安全违法问题进行投诉告发的,由网络食物买卖第三方渠道供给者地点地、入网食物出产运营者地点地或许出产运营场所地点地等县级以上当地食物药品监督办理部门处理。
四是强化查询办理职责。
《方法》规则食物药品监督办理部门,对网络食物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询办理时,能够进入当事人网络食物买卖场所施行现场查看;查阅、仿制当事人的买卖数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调取网络买卖的技能监测、记载材料。
五是细化抽样程序。
《方法》规则食物药品监督办理部门经过网络购买样品进行查验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则填写抽样单,记载抽检样品的称号、类别以及数量,购买样品的人员以及付款账户、注册账号、收货地址、联系方式,并留存相关收据。查验成果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药品监督办理部门应当及时将查验成果告诉被抽样的入网食物出产运营者。经过网络食物买卖第三方渠道购买样品的,应当一起将查验成果告诉网络食物买卖第三方渠道供给者。
六是清晰了职责约谈的景象。
《方法》规则网络食物买卖第三方渠道供给者和入网食物出产运营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食物药品监督办理部门能够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进行职责约谈:发作食物安全问题,或许引发食物安全危险延伸的;未及时妥善处理投诉告发的食物安全问题,或许存在食物安全隐患的;未及时采纳有用方法排查、消除食物安全隐患,执行食物安全职责等景象。
七是强化了法律职责。
《方法》规则网络食物买卖第三方渠道供给者未实行相关职责,导致发作严峻危害成果的,由食物药品监督办理部门依照食物安全法责令渠道歇业,并将相关情况移送通讯主管部门处理。《方法》还细化了“严峻成果”景象:致人逝世或许形成严峻人身损伤的;发作较大等级以上食物安全事故的;发作较为严峻的食源性疾病的;侵略顾客合法权益,形成严峻不良社会影响等。《方法》还清晰网络食物买卖第三方渠道供给者未按要求树立入网食物出产运营者查看挂号、食物安全自查等准则的或许未公开以上准则的,由县级以上当地食物药品监督办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正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解读:
国家食药监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表明,《方法》不只强化了网络食物买卖第三方渠道和入网食物出产运营者的职责,清楚了网络食物安全违法行为查办的统辖职责和查办的职责,对抽样程序、电商渠道的惩办方法也给出了清晰规则。
对一般的违法行为,《方法》规则由网络买卖第三方渠道供给者和入网出产运营者地点地县级以上食物药品监管部门依照属地来统辖。关于因网络食物买卖引发食物安全事故或许形成严峻危害,则由网络食物买卖违法行为发作地或许违法行为成果地的县级以上食物药品监督办理部门来进行统辖。
陈谞说,网络食物运营活动是依托网络技能开展的产品,这就要求监管要顺水推舟,充沛依据科学的手法强化行政监管的信息技能成分。
“在网络食物的运营监管傍边,第三方渠道起着十分要害的效果。”国家食药监总局食物监管二司副司长崔恩学说,第三方渠道一边连着不计其数的食物出产运营者,一边连着不计其数的食物顾客,所以第三方渠道关于入网食物运营者的依法办理、有用办理是确保食物在互联网出售傍边监管的重要环节。
“关于第三方渠道而言,假如发作网络食物安全问题,第三方电商渠道将承当连带职责。”崔恩学表明,第三方渠道作为社会的一分子,作为一家企业,参加商场的竞赛、参加商场的开展,自身就应当承当相应的社会职责。《方法》依据食物安全法的相关规则,把第三方渠道的职责细化、详细化,其底子意图是为了确保对经过互联网出售的食物的监管方法能够落到实处。
《方法》规则,县级以上食物药品监管部门都能够经过网络购样进行抽检。也便是说,鉴于网络食物影响的广泛性和民众的高度重视性,包含国家总局和当地局在内都能够依据监管的需求对网络食物进行抽检。
“在互联网的年代下,为应对在线购物的虚拟性,信息相对的不对称,‘奥秘买家’是一项很有用的监管方法。”陈谞说,抽检人员以顾客的身份买样,记载抽检样品的称号、类别以及数量,购买样品的人员以及付款的账户、注册账号、收货地址、联系方式,并留存相关收据,“以模仿顾客现场购买的场景,能够愈加真实地复原顾客所购买食物安全的情况,然后更好地确保顾客的权益”。
陈谞说,《方法》中的抽检准则规划有一个重要的时刻节点,便是购买样品抵达买样人后,要进行查验、封样。在这个时刻节点前需求确保必定程度的“奥秘性”,商家在送货的时分不知道是送给监管部门的,对买家和相关人员奥秘地购买起到了确保真实性、公正性的效果。一起,买样人员应当对网络购买样品的包装等进行查验,对备份样品要别离封样,并采纳摄影、录像等手法来记载拆封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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