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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银行如何进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6 01:33

齐鲁银行个人住宅公积金托付借款具体攻略
产品介绍:
个人住宅公积金托付借款是指齐鲁银行受济南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托付,向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准时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的天然人在购买自住住宅(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建房、
房改房和二级商场住宅)时,以其所购住宅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产业为典当,或以动产、权力作质押等担保方法发放的托付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越购房款的80%,最高50万元、期限最长为30年。
借款条件:
1、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的天然人;
2、具有借款行所在地常住户口或有用居留身份;
3、有安稳的工作和收入,信誉杰出,有准时还本付息的才能;
4、借款人及所在单位与管理中心树立正常的住宅公积金缴存联系,至借款时,已累计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12个月以上并接连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
5、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有必要是购房合同约好的产权人;
6、已交给所购住宅悉数价款20%以上的首付款;
7、赞同以所购住宅或管理中心和我行认可的其他住宅作典当,或以有价证券作质押,或由集资建房单位供给阶段性借款担保。
借款利率:
1、按公积金借款利率履行,借款期限1年以内(含1年)的,实施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2、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层次履行新的利率规则。
还款方法:
1、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选用按月还息,到期还本的方法;
2、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选用等额还本、递减还息或等额本息还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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