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2 08:24
关于对《收费公路处理法令(修正案征求定见稿)》征求定见的告诉
为加强并标准对收费公路的处理作业,交通运送部安排起草了《收费公路处理法令(修正案征求定见稿)》,现揭露征求定见。定见搜集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7日。
定见反应方法: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jtbtfc@mot.gov.cn
(二)书面定见传真至:010—65292661
(三)书面定见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送部方针法规司条法处(100736)
附:
《收费公路处理法令》修正案征求定见稿
现决议对《收费公路处理法令》作如下修正:
一、在第三条添加两款作为第二款和第三款:“非收费公路的开展资金由公共财政承当;收费公路以高速公路为主体,其开展资金除公共财政投入外,可利用社会融资方法筹措,经过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归还。
收费公路不得无偿划拨。除收费权益以外,收费公路不得转让和上市买卖。”
二、将第四条修正为:“悉数由政府出资或许社会安排、个人捐资建造及保护处理的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
三、将第七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别离修正为:“戎行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交通运送处理部门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履行正常巡查使命和处置突发事件的一致标志的制式法律车辆,以及经国务院交通运送主管部门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履行抢险救灾使命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对契合国家规则的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送车辆和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成机、运送联合收成机(包含插秧机)的车辆以及经国务院同意在特定时段通行的其他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成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四、将第十一条第二、三、四款别离修正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送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还贷公路,能够实施一致处理、一致借款、一致还款,并依照前款规则建立法人安排详细实施。
运营性公路实施特许运营准则,其建造项目应当向社会发布,选用招标招标方法挑选出资者,选定的出资者应当与相关交通运送主管部门签定特许运营协议。特许运营协议应当包含特许运营的标的;对收费公路的保护处理、服务质量、信息揭露等首要职责内容;同意的收费期限和收费标准以及调整的详细方法;确认的合理报答率;收费权益转让的有关要求;收费期满后的公路移送手续等内容。特许运营处理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开展变革、财政部门拟定。
运营性公路由依法建立并签定特许运营协议的公路企业法人建造、运营和处理。”
五、将第十二条第一项修正为:“(一)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除两头出入口外,不得在主线上设置收费站。可是,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确需设置主线收费站的应当联合设置。”
六、将第十三条修正为:“省级以上交通运送主管部门应当对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推广联网收费和电子不泊车收费,并逐渐完结全国联网,削减收费站点,进步通行功率和服务水平。联网收费的详细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
七、将第十四条第二项修正为:“(二)运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依照回收出资并有合理报答的准则确认,最长不得超越25年。国家确认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运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越30年。国家实施免费方针给运营处理者合法收益形成影响的,可经过恰当延伸收费年限等方法予以补偿。”并添加两项作为第三项、第四项:“(三)高速公路因改建扩容添加出资需调整收费年限的,可依据本法令有关规则从头核定。
(四)还贷、运营期满后,除由公共财政承当保护费用的以外,高速公路可按满意根本保护处理开销需求的准则收取通行费,收费年限可依照公路的两个大修周期进行核准。”
八、将第十六条修正为:“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依据下列要素确认:
(一)关于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标准,应当依据借款、有偿集资款总额、融资本钱、归还债务的期限、当地物价指数、收费年限以及交通流量等要素核算确认。
(二)关于运营性公路的收费标准,应当依据出资总额、融资本钱、合理报答、当地物价指数、收费年限以及交通流量等要素确认。
(三)关于还贷、运营期满后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应当依据保护及运营处理本钱确认。
(四)建筑与收费公路运营处理无关的设备、超标准建筑的收费公路运营处理设备和服务设备,其费用不得作为确认收费标准的要素。
(五)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可依据交通流量、当地物价指数改变状况等要素当令予以调整,其程序应当依照本法令第十五条规则处理。”
九、在第十六条后添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运营性公路出资的合理报答率可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基础上经过恰当上浮的方法确认。详细的上浮起伏在特许运营协议中确认。”
十、将第十八条修正为:“建造收费公路,应当契合下列技能等级和规划:
(一)高速公路接连路程30公里以上。可是,为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而建筑的以及城市市区至本地机场的高速公路在外。
(二)一级公路接连路程50公里以上。
(三)独立桥梁、地道,长度1000米以上。
技能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
十一、将第十九条修正为:“依照本法令的规则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权益的,应当向社会发布,选用招标招标的方法,公平、公平、揭露地挑选运营处理者,并依法缔结转让协议。”
十二、将第二十一条修正为:“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不得进步车辆通行费标准,但能够请求延伸收费期限,延伸的期限不得超越5年。
转让运营性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不得延伸收费期限和进步车辆通行费标准。”
十三、将第二十二条修正为:“收费时刻已超越同意收费期限2/3的收费公路以及经同意现已收费的二级公路不得转让收费权。”
十四、将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修正为:“收费公路运营处理者应当依据省级以上交通运送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保护处理方针,依照国家规则的标准和标准,对收费公路及沿线设备进行日常查看、保护,确保收费公路处于杰出的技能状况,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十五、将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修正为:“收费公路运营处理者应当结合公路交通状况、沿线设备、路网运转等状况,依照国家规则的标准标准和技能要求,弥补和完善交通运转监测、信息服务和交通标志、标线等设备。”
十六、将第二十九条修正为:“收费道口的设置,应当契合车辆行进安全的要求;收费道口的数量,应当契合车辆快速经过的需求,不得形成车辆阻塞。新建收费公路的收费站应当同步建造电子不泊车收费车道。”
十七、将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修正为:“遇有公路严峻损毁、恶劣气象条件或许严重交通事故等严峻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的景象时,公安机关应当会同交通运送主管部门及时引导交通,并视状况依法采纳限速、连续放行、封闭公路等交通管制办法。收费公路运营处理者应当活跃合作公安机关,及时将有关交通管制的信息向通行车辆进行提示。”并添加一款作为第三款:“遇有严重突发事件发动应急响应时,收费公路运营处理者应当依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活跃合作并做好应急救援、处置以及通行保证等相关作业。”
十八、删去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将该条原第三款修正为:“收费公路停止收费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布告,明确规则停止收费的日期,承受社会监督。”
十九、将第三十八条修正为:“运营性公路收费期届满前6个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送主管部门应当对收费公路进行判定和检验。经判定和检验,公路契合获得收费公路权益时核定的技能等级和标准的,收费公路运营处理者方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向交通运送主管部门处理公路移送手续;不契合获得收费公路权益时核定的技能等级和标准的,收费公路运营处理者应当在交通运送主管部门确认的期限内进行保护,到达要求后,方可依照规则处理公路移送手续。”
二十、将第四十六条修正为:“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称号、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期限、通行费出入以及保护处理方针完结状况等信息应当按规则向社会发布,承受社会监督。收费公路信息揭露的详细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开展变革、财政部门拟定。”
二十一、将第五十条修正为:“违背本法令的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国务院交通运送主管部门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送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并依据情节轻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收费站的设置不契合标准或许私行改变收费站方位的;
(二)未依照国家规则的标准和标准对收费公路及沿线设备进行日常查看、保护的;
(三)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的;
(四)道口设置不契合车辆行进安全要求或许道口数量不契合车辆快速经过需求的;
(五)遇有公路损坏、施工或许发作交通事故等影响车辆正常安全行进的景象,未依照规则设置安全防护设备或许未进行提示、布告,或许遇有交通阻塞不及时引导交通的;
(六)应当发布有关限速通行或许封闭收费公路的信息而未及时发布的。”
二十二、在第五十七条添加一款作为第一款:“违背本法令的规则,拒交、逃交、少交通行费的车辆和冒充鲜活农产品运送故意逃交通行费的车辆,应当补交通行费,并加付三倍至五倍的应交票款。”
二十三、将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九条中的“交通”修正为“交通运送”,将第十七条“价格主管”修正为“开展变革”。
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收费公路处理法令》依据本决议作相应修正,条款次序作相应调整,从头发布。
为加强并标准对收费公路的处理作业,交通运送部安排起草了《收费公路处理法令(修正案征求定见稿)》,现揭露征求定见。定见搜集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7日。
定见反应方法: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jtbtfc@mot.gov.cn
(二)书面定见传真至:010—65292661
(三)书面定见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送部方针法规司条法处(100736)
附:
《收费公路处理法令》修正案征求定见稿
现决议对《收费公路处理法令》作如下修正:
一、在第三条添加两款作为第二款和第三款:“非收费公路的开展资金由公共财政承当;收费公路以高速公路为主体,其开展资金除公共财政投入外,可利用社会融资方法筹措,经过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归还。
收费公路不得无偿划拨。除收费权益以外,收费公路不得转让和上市买卖。”
二、将第四条修正为:“悉数由政府出资或许社会安排、个人捐资建造及保护处理的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
三、将第七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别离修正为:“戎行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交通运送处理部门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履行正常巡查使命和处置突发事件的一致标志的制式法律车辆,以及经国务院交通运送主管部门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履行抢险救灾使命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对契合国家规则的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送车辆和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成机、运送联合收成机(包含插秧机)的车辆以及经国务院同意在特定时段通行的其他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联合收成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通行。”
四、将第十一条第二、三、四款别离修正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送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还贷公路,能够实施一致处理、一致借款、一致还款,并依照前款规则建立法人安排详细实施。
运营性公路实施特许运营准则,其建造项目应当向社会发布,选用招标招标方法挑选出资者,选定的出资者应当与相关交通运送主管部门签定特许运营协议。特许运营协议应当包含特许运营的标的;对收费公路的保护处理、服务质量、信息揭露等首要职责内容;同意的收费期限和收费标准以及调整的详细方法;确认的合理报答率;收费权益转让的有关要求;收费期满后的公路移送手续等内容。特许运营处理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开展变革、财政部门拟定。
运营性公路由依法建立并签定特许运营协议的公路企业法人建造、运营和处理。”
五、将第十二条第一项修正为:“(一)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除两头出入口外,不得在主线上设置收费站。可是,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确需设置主线收费站的应当联合设置。”
六、将第十三条修正为:“省级以上交通运送主管部门应当对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的收费公路,推广联网收费和电子不泊车收费,并逐渐完结全国联网,削减收费站点,进步通行功率和服务水平。联网收费的详细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
七、将第十四条第二项修正为:“(二)运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依照回收出资并有合理报答的准则确认,最长不得超越25年。国家确认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运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越30年。国家实施免费方针给运营处理者合法收益形成影响的,可经过恰当延伸收费年限等方法予以补偿。”并添加两项作为第三项、第四项:“(三)高速公路因改建扩容添加出资需调整收费年限的,可依据本法令有关规则从头核定。
(四)还贷、运营期满后,除由公共财政承当保护费用的以外,高速公路可按满意根本保护处理开销需求的准则收取通行费,收费年限可依照公路的两个大修周期进行核准。”
八、将第十六条修正为:“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应当依据下列要素确认:
(一)关于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标准,应当依据借款、有偿集资款总额、融资本钱、归还债务的期限、当地物价指数、收费年限以及交通流量等要素核算确认。
(二)关于运营性公路的收费标准,应当依据出资总额、融资本钱、合理报答、当地物价指数、收费年限以及交通流量等要素确认。
(三)关于还贷、运营期满后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应当依据保护及运营处理本钱确认。
(四)建筑与收费公路运营处理无关的设备、超标准建筑的收费公路运营处理设备和服务设备,其费用不得作为确认收费标准的要素。
(五)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可依据交通流量、当地物价指数改变状况等要素当令予以调整,其程序应当依照本法令第十五条规则处理。”
九、在第十六条后添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运营性公路出资的合理报答率可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基础上经过恰当上浮的方法确认。详细的上浮起伏在特许运营协议中确认。”
十、将第十八条修正为:“建造收费公路,应当契合下列技能等级和规划:
(一)高速公路接连路程30公里以上。可是,为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而建筑的以及城市市区至本地机场的高速公路在外。
(二)一级公路接连路程50公里以上。
(三)独立桥梁、地道,长度1000米以上。
技能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
十一、将第十九条修正为:“依照本法令的规则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权益的,应当向社会发布,选用招标招标的方法,公平、公平、揭露地挑选运营处理者,并依法缔结转让协议。”
十二、将第二十一条修正为:“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不得进步车辆通行费标准,但能够请求延伸收费期限,延伸的期限不得超越5年。
转让运营性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不得延伸收费期限和进步车辆通行费标准。”
十三、将第二十二条修正为:“收费时刻已超越同意收费期限2/3的收费公路以及经同意现已收费的二级公路不得转让收费权。”
十四、将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修正为:“收费公路运营处理者应当依据省级以上交通运送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保护处理方针,依照国家规则的标准和标准,对收费公路及沿线设备进行日常查看、保护,确保收费公路处于杰出的技能状况,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十五、将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修正为:“收费公路运营处理者应当结合公路交通状况、沿线设备、路网运转等状况,依照国家规则的标准标准和技能要求,弥补和完善交通运转监测、信息服务和交通标志、标线等设备。”
十六、将第二十九条修正为:“收费道口的设置,应当契合车辆行进安全的要求;收费道口的数量,应当契合车辆快速经过的需求,不得形成车辆阻塞。新建收费公路的收费站应当同步建造电子不泊车收费车道。”
十七、将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修正为:“遇有公路严峻损毁、恶劣气象条件或许严重交通事故等严峻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的景象时,公安机关应当会同交通运送主管部门及时引导交通,并视状况依法采纳限速、连续放行、封闭公路等交通管制办法。收费公路运营处理者应当活跃合作公安机关,及时将有关交通管制的信息向通行车辆进行提示。”并添加一款作为第三款:“遇有严重突发事件发动应急响应时,收费公路运营处理者应当依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活跃合作并做好应急救援、处置以及通行保证等相关作业。”
十八、删去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将该条原第三款修正为:“收费公路停止收费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布告,明确规则停止收费的日期,承受社会监督。”
十九、将第三十八条修正为:“运营性公路收费期届满前6个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送主管部门应当对收费公路进行判定和检验。经判定和检验,公路契合获得收费公路权益时核定的技能等级和标准的,收费公路运营处理者方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向交通运送主管部门处理公路移送手续;不契合获得收费公路权益时核定的技能等级和标准的,收费公路运营处理者应当在交通运送主管部门确认的期限内进行保护,到达要求后,方可依照规则处理公路移送手续。”
二十、将第四十六条修正为:“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称号、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期限、通行费出入以及保护处理方针完结状况等信息应当按规则向社会发布,承受社会监督。收费公路信息揭露的详细办法由国务院交通运送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开展变革、财政部门拟定。”
二十一、将第五十条修正为:“违背本法令的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由国务院交通运送主管部门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送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并依据情节轻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收费站的设置不契合标准或许私行改变收费站方位的;
(二)未依照国家规则的标准和标准对收费公路及沿线设备进行日常查看、保护的;
(三)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的;
(四)道口设置不契合车辆行进安全要求或许道口数量不契合车辆快速经过需求的;
(五)遇有公路损坏、施工或许发作交通事故等影响车辆正常安全行进的景象,未依照规则设置安全防护设备或许未进行提示、布告,或许遇有交通阻塞不及时引导交通的;
(六)应当发布有关限速通行或许封闭收费公路的信息而未及时发布的。”
二十二、在第五十七条添加一款作为第一款:“违背本法令的规则,拒交、逃交、少交通行费的车辆和冒充鲜活农产品运送故意逃交通行费的车辆,应当补交通行费,并加付三倍至五倍的应交票款。”
二十三、将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九条中的“交通”修正为“交通运送”,将第十七条“价格主管”修正为“开展变革”。
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收费公路处理法令》依据本决议作相应修正,条款次序作相应调整,从头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