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逃离现场对于定罪量刑有哪些影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1 05:28
交通肇过后逃离现场与逃逸的情节对科罪量刑的影响
在司法实践中,对肇过后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和肇过后逃逸行为往往存在难以鉴别的状况,而对这两种景象假如不能正确加以差异,势必会影响科罪量刑。
肇过后“逃逸”是指闯祸者在明知现已构成交通闯祸罪的前提下,为逃避法令追查而逃离闯祸现场,没有当即向有关部门陈述,协助救助受伤人员,采纳防止丢失扩展的必要办法。可见,肇过后逃逸行为不只破坏了交通事故的现场,往往还使得在闯祸中受伤的人员因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致使伤重逝世,还会使本可以防止的丢失因没有采纳必要的办法,致使公私产业的丢失扩展。因而对肇过后逃逸行为规则更重的惩罚是与罪刑相一致的准则相适应的,也是严厉打击这类违法所必需的。
在司法实践中有必要把肇过后逃逸行为与闯祸司机因特殊状况脱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差异开来。实践中,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害人的家族因为心情难以操控,往往纠合世人对闯祸者进行报复,闯祸司机在这种状况下的逃避行为与肇过后为逃避责任而逃逸的行为有着实质的差异。此外,行为人因为正在履行抢险、救灾等紧急任务,在肇过后为持续履行任务而脱离现场的行为也不归于肇过后逃逸行为。
关于“交通肇过后逃逸”这一情节是归于违法构成的要件亦或是量刑的情节,学界有不同观点。本律师以为,交通肇过后的逃逸行为是一种过后行为,它可以在必定程度上反映出行为人片面恶性的巨细,但该过后行为对其先前行为是否构成违法不起决定作用,也就是说交通肇过后的逃逸行为不能作为交通闯祸罪的构成要件。在有依据确定行为人的闯祸行为并不构成违法的前提下,即便行为人有逃逸这一情节,也不能确定该交通闯祸行为就构成了违法。
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则,行为人只要在违背交通运输办理法规,致使发生了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重大丢失的交通事故时,其行为才构成违法。假如行为人并没有违背交通运输办理法规或许有违规行为但没有形成严重后果,即便闯祸者有过后逃逸行为,闯祸行为亦不构成违法,不然就违背了罪刑法定准则。
听讼网小编以为交通肇过后的逃逸行为仅仅一种量刑情节,即在行为人行为现已构成交通闯祸罪的状况下,假如行为人又有逃逸行为的,应该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
在司法实践中,对肇过后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和肇过后逃逸行为往往存在难以鉴别的状况,而对这两种景象假如不能正确加以差异,势必会影响科罪量刑。
肇过后“逃逸”是指闯祸者在明知现已构成交通闯祸罪的前提下,为逃避法令追查而逃离闯祸现场,没有当即向有关部门陈述,协助救助受伤人员,采纳防止丢失扩展的必要办法。可见,肇过后逃逸行为不只破坏了交通事故的现场,往往还使得在闯祸中受伤的人员因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致使伤重逝世,还会使本可以防止的丢失因没有采纳必要的办法,致使公私产业的丢失扩展。因而对肇过后逃逸行为规则更重的惩罚是与罪刑相一致的准则相适应的,也是严厉打击这类违法所必需的。
在司法实践中有必要把肇过后逃逸行为与闯祸司机因特殊状况脱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差异开来。实践中,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害人的家族因为心情难以操控,往往纠合世人对闯祸者进行报复,闯祸司机在这种状况下的逃避行为与肇过后为逃避责任而逃逸的行为有着实质的差异。此外,行为人因为正在履行抢险、救灾等紧急任务,在肇过后为持续履行任务而脱离现场的行为也不归于肇过后逃逸行为。
关于“交通肇过后逃逸”这一情节是归于违法构成的要件亦或是量刑的情节,学界有不同观点。本律师以为,交通肇过后的逃逸行为是一种过后行为,它可以在必定程度上反映出行为人片面恶性的巨细,但该过后行为对其先前行为是否构成违法不起决定作用,也就是说交通肇过后的逃逸行为不能作为交通闯祸罪的构成要件。在有依据确定行为人的闯祸行为并不构成违法的前提下,即便行为人有逃逸这一情节,也不能确定该交通闯祸行为就构成了违法。
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则,行为人只要在违背交通运输办理法规,致使发生了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重大丢失的交通事故时,其行为才构成违法。假如行为人并没有违背交通运输办理法规或许有违规行为但没有形成严重后果,即便闯祸者有过后逃逸行为,闯祸行为亦不构成违法,不然就违背了罪刑法定准则。
听讼网小编以为交通肇过后的逃逸行为仅仅一种量刑情节,即在行为人行为现已构成交通闯祸罪的状况下,假如行为人又有逃逸行为的,应该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