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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在穗境外人员申办中籍寄养手续一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4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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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籍寄养
  ●请求条件
  持外国护照入境未满16岁的儿童,在穗亲属家中抚育,居留时刻超越签证有用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承认具有我国国籍的,可申办中籍寄养手续。
  ●所需资料
  请求时须答复有关问询并供给以下资料:
  1、填写完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请求表1份及《中籍儿童寄养请求表1份;
  2、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相片3张及该相片的《检测回执;
  3、寄养儿童有用护照原件及签证复印件;
  4、寄养儿童出生证复印件;
  5、寄养儿童爸爸妈妈两边的护照和签证复印件及我国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6、监护人以下资料之一(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
  1)户口薄(广州市及市属各县常住户口)及身份证;
  2)在广州的寓居证明及身份证;
  3)常住外国人的护照及居留答应;
  7、提交《境外人员暂时住宿登记表;
  8、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
  ●处理时限
  请求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一年有用一次出入境20元,半年有用屡次出入境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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