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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外孕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9 01:35

一名自称姓陈的女士来电咨询,她因宫外孕大出血住院医治,尽管经手术抢救后已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已用去医疗费用近万余元,不知能不能从生育稳妥里报销?
一直以来咨询生育稳妥相关问题的员工都不少,大多数人以为单位准时足额交纳生育稳妥后只能享用正常生育的医疗待遇。
其实,依据《宜宾市员工生育稳妥暂行办法》(宜府办【2006】24号文件)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则:用人单位准时足额交纳生育稳妥后,在职女员工生育、方案手术及生育并发症,在契合人口方案生育法规的前提下,经同级经办组织检查后,按有关规则从生育稳妥基金中付出生育稳妥待遇。
其待遇首要包含:
1、女员工正常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医治费、住院费和药费,实施定额包干
2、产假期间的生育补贴(即产假薪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员工的生育补贴暂由原单位发放)。
3、方案生育手术以及引起的并发症发作的住院医疗费用,女员工因生育发作的并发症、临产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
4、参保单位男员工的爱人归于非城镇人口或为在任何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能够享用生育期间的部分生育稳妥待遇。
浅显的了解便是:参保单位女员工只要是准时足额交纳了生育稳妥基金后,不管妊娠成果怎么,均能够依照规则得到补偿
依据陈女士供给的信息,地点的单位准时足月为员工交纳了生育稳妥基金,所以她契合享用由生育稳妥基金付出此次医治宫外孕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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