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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不愿意协商处理事故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7 13:08
在发作交通事端的时分一些人是彻底没有任何的职责,纯粹是受害者,在这时分职责者也会与受害者进行洽谈,期望两边能够进行宽和,防止事端持续发作带来费事,那么,受害人不愿意洽谈处理事端怎么办?下面听讼网小编给你首要介绍相关常识。
受害人之间不愿意自行洽谈处理时,当事人应当敏捷陈述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维护现场,等候交通民警的处理。当两边当事人自行洽谈处理交通事端后又呈现争议,能够其时两边填写的《协议书》作为确认事端现实的依据,作为向保险公司索赔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依据。
保险公司能协助索赔吗
当事人均已处理机动车第三者职责强制保险的,能够依据事端状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也能够自行洽谈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交通事端处理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通过勘验、查看现场的交通事端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造交通事端确认书。对需求进行查验、判定的,应当在查验、判定成果确认之日起5日内制造交通事端确认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端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起恳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端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停请求。
对交通事端致死的,调停从处理丧葬事宜完毕之日起开端;对交通事端致伤的,调停从医治完结或许定残之日起开端;对交通事端形成财产丢失的,调停从确认丢失之日起开端。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交通事端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停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造调停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停书经各方当事人一起签字后收效;调停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造调停完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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