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诈骗可以报警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9 00:58
股权转让是股东或许企业完成出资收益或许回收出资的手法,而在股权转让在实践中是比较多危险的,其间一项危险便是经过股权转让进行欺诈活动,那么股权转让欺诈能够报警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股权转让欺诈可不能够报警
1、遭受欺诈,主张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对方的行为涉嫌欺诈罪;
2、法令依据: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欺诈罪】欺诈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本法还有规则的,依照规则。
(2)《关于处理欺诈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 第一条 欺诈公私资产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别离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则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能够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前款规则的数额起伏内,共同研究确认本地区履行的详细数额规范,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存案。
二、股权转让的危险
(一)公司负债危险
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怀的应该是方针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款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一起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裁定胶葛,以及常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职责,以及或许或行将发作的公司与高档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之间的劳资胶葛等。关于上述既有负债或潜在债款,股份出让方有的是知道的或应当知道的,有的是不知道或无法估计何时发作的。因而,处理准则和办法也是不同的。
(二)债款转让法令危险
1、既有债款转让中的法令危险
受让人需求全面了解既有债款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职责,债权人有无约束权利要求等,此类债款是否为不良债款等。对上述问题的调查,能使受让人在商洽中取得自动,并影响到买卖的价格和受让后危险担负的巨细,有必要予以高度重视。
2、隐性债款转让中的法令危险
关于无法估计的负债,假如在股权转让协议预订的期限内发作,而且发作实践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职责或危险首要应当由方针公司承当,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危险担负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好。因而,有关债款承当问题应列入危险担负条款予以约好。受让方所争夺的是与出让方划清职责,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一切负债,不管是成心仍是过错,均由出让方承当。可是要注意到,股权的搬运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方针,受让方在成为方针公司股东后,依然需求清偿该债款,再依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
另一方面,这也触及到债权人利益的维护问题。假如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兼并或分立,应依照法定的告诉时限要求告诉有关的债权人,兼并或分立后的债款由存续公司承当或依照协议承当。
三、欺诈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公私资产一切权。
欺诈罪侵略的方针,仅限于国家、团体或个人的资产,而不是骗得其他不合法利益。其方针,也应扫除金融机构的借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则了借款欺诈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运用欺诈办法骗得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
首要,行为人施行了欺诈行为。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发生错误认识。再次,建立欺诈罪要求被害人堕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产业处置。最终,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置产业后,行为人便取得产业,从而使被害人的产业遭到危害。
依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则,欺诈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依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督查委员会第49次会议经过最新司法解说,欺诈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欺诈未遂,情节严峻的,也应当科罪并依法处分。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到达法定刑事职责年纪、具有刑事职责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本钱罪。
4、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直接成心,而且具有不合法占有公私资产的意图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股权转让欺诈可不能够报警”问题进行的回答,股权转让遇到欺诈的,一般触及的金额会比较大,被哄人是能够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以削减自己的丢失。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股权转让欺诈可不能够报警
1、遭受欺诈,主张拨打110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对方的行为涉嫌欺诈罪;
2、法令依据: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欺诈罪】欺诈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本法还有规则的,依照规则。
(2)《关于处理欺诈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 第一条 欺诈公私资产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别离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则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能够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前款规则的数额起伏内,共同研究确认本地区履行的详细数额规范,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存案。
二、股权转让的危险
(一)公司负债危险
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怀的应该是方针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款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一起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裁定胶葛,以及常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职责,以及或许或行将发作的公司与高档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之间的劳资胶葛等。关于上述既有负债或潜在债款,股份出让方有的是知道的或应当知道的,有的是不知道或无法估计何时发作的。因而,处理准则和办法也是不同的。
(二)债款转让法令危险
1、既有债款转让中的法令危险
受让人需求全面了解既有债款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职责,债权人有无约束权利要求等,此类债款是否为不良债款等。对上述问题的调查,能使受让人在商洽中取得自动,并影响到买卖的价格和受让后危险担负的巨细,有必要予以高度重视。
2、隐性债款转让中的法令危险
关于无法估计的负债,假如在股权转让协议预订的期限内发作,而且发作实践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职责或危险首要应当由方针公司承当,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危险担负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好。因而,有关债款承当问题应列入危险担负条款予以约好。受让方所争夺的是与出让方划清职责,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一切负债,不管是成心仍是过错,均由出让方承当。可是要注意到,股权的搬运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方针,受让方在成为方针公司股东后,依然需求清偿该债款,再依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
另一方面,这也触及到债权人利益的维护问题。假如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兼并或分立,应依照法定的告诉时限要求告诉有关的债权人,兼并或分立后的债款由存续公司承当或依照协议承当。
三、欺诈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公私资产一切权。
欺诈罪侵略的方针,仅限于国家、团体或个人的资产,而不是骗得其他不合法利益。其方针,也应扫除金融机构的借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则了借款欺诈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运用欺诈办法骗得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
首要,行为人施行了欺诈行为。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发生错误认识。再次,建立欺诈罪要求被害人堕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产业处置。最终,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置产业后,行为人便取得产业,从而使被害人的产业遭到危害。
依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则,欺诈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依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督查委员会第49次会议经过最新司法解说,欺诈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欺诈未遂,情节严峻的,也应当科罪并依法处分。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到达法定刑事职责年纪、具有刑事职责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本钱罪。
4、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直接成心,而且具有不合法占有公私资产的意图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股权转让欺诈可不能够报警”问题进行的回答,股权转让遇到欺诈的,一般触及的金额会比较大,被哄人是能够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以削减自己的丢失。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