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涉外海上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9 19:51美国百事昌化学公司因为一同海上稳妥合同纠纷而将中国人民产业稳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诉至天津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于2004年12月2日对这起涉案标的达2000万元的海上产业稳妥合同纠纷案子进行开庭审理。
原告美国百事昌化学公司与我国一化工公司签定出售合同,购进一批传爆药柱。因为该特种物资归于危险品,原告向被告北京人保投保,承稳妥别为:全部险。抵达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的BERWICK后,货品发现破损。美国海岸警备队登船查看并出具了登船查看陈述,被告北京人保的美国代理人AI海事稳妥理赔公司也托付通用查验公司(General Inspection Company)作评价,并出具了货损查验陈述。但是,美国百事昌公司与北京人保在货损的原因和数额的承认上存在不合,理赔事项未能顺利完成。通过长时间交涉未果,百事昌公司遂一纸诉状将北京人保诉至天津海事法院,要求被告北京人保付出其稳妥金并赔付因迟付稳妥金所发生的利息丢失。
关于原告的申述,被告以申述的诉讼时效、依据的实在可靠性和稳妥法的近因准则等进行抗辩。庭审中,原、被告两边环绕法庭概括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剧烈的争辩。为支撑自己的建议,原告美国百事昌公司特别请来美国得克萨斯州公证员出庭作证。外国公民以公证员的身份出庭作证,这在天津海事法院审理的涉外商事案子中尚属初次。
因为案情较为杂乱,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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