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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草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0 05:45

社会稳妥是国家为员工的日子、医疗保障而实施的强制性稳妥。所谓强制性,便是由法令法规直接对两边的权利责任作出规则,两边当事人不得自在洽谈。社会稳妥费申报交纳处理规则有哪些呢?听讼网小编处理了网友们在北京听讼网咨询中说到的问题,以下是劳作法令咨询中关于社会稳妥费申报交纳处理相关规则,希望能处理你们的疑问,如有其它疑问,可拨打听讼网24小时在线法令咨询电话。
社会稳妥费申报交纳处理规则(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意图和依据]为标准社会稳妥费的申报和交纳处理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稳妥法》(以下简称社会稳妥法)、《社会稳妥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社会稳妥缴费申报、基数核定和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征收社会稳妥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社会稳妥费]本规则所称社会稳妥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员工和以个人身份参与社会稳妥并交纳的社会稳妥费,包含根本养老稳妥费、根本医疗稳妥费、工伤稳妥费、赋闲稳妥费和生育稳妥费。
第四条[一致征收社会稳妥费]社会稳妥经办组织担任社会稳妥缴费申报、基数核定等作业。
社会稳妥经办组织依据社会稳妥法和《社会稳妥费征缴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则,依照省级人民政府决议征收社会稳妥费的,即为社会稳妥法所称社会稳妥费征收组织。
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征收社会稳妥费的,社会稳妥费实施一致征收。
第二章社会稳妥费申报
第五条[申报方法]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则期限内到处理社会稳妥挂号的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处理缴费申报。用人单位到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处理社会稳妥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稳妥经办组织赞同,能够邮递申报。邮递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践申报日期。
经社会稳妥经办组织赞同,用人单位也能够先经过网上申报,并依照社会稳妥经办组织的要求供给纸质资料。
第六条[申报内容]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时,应当向社会稳妥经办组织报送社会稳妥费申报表,供给下列信息:
(一)用人单位代码、全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二)用人单位缴费状况,包含: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金额和缴费期限等;
(三)员工名册及改变状况、每名员工缴费基数及改变状况;
(四)为员工代扣代缴明细状况;
(五)社会稳妥经办组织规则的其他申报资料。
第七条[申报审阅]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应当对用人单位参与各项社会稳妥的缴费申报资料进行即时审阅,对申报资料完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则、填写数量联系精确的,予以核准;对不符合规则的申报资料提出改正定见,退用人单位修正后再次审阅。
第八条[延期申报]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要素,不能如期处理社会稳妥缴费申报的,能够延期申报。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景象消除后当即向社会稳妥经办组织陈述。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应当查明现实,予以核准。
第九条[未申报基数核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则申报本月应交纳的社会稳妥费数额的,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应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认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应依照该单位的运营状况、员工人数等有关状况确认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交纳社会稳妥费后,由社会稳妥经办组织依照规则结算。
第十条[代员工申报]员工应当交纳的社会稳妥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员工向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处理缴费申报。
第十一条[个人申报]以个人身份(包含灵敏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下同)参与社会稳妥的,应当到处理社会稳妥挂号的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处理缴费申报。
经社会稳妥经办组织赞同,个人也能够先经过网上申报,并依照社会稳妥经办组织的要求供给纸质资料。
第三章社会稳妥费交纳
第十二条[交纳期限和方法]用人单位应当在社会稳妥经办组织核定其缴费后的3个作业日内采纳下列方法之一交纳社会稳妥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组织交纳;
(二)与社会稳妥经办组织约好的其他方法。
社会稳妥经办组织、用人单位能够与银行或其他金融组织签定协议,托付银行或其他金融组织依据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开出的托收凭据划缴用人单位及为其员工代扣代缴的社会稳妥费。
第十三条[单位代缴责任]用人单位应对其员工应当交纳的社会稳妥费严厉实行代扣代缴责任。用人单位依法实行代扣代缴责任时,任何单位或许个人不得干涉或回绝。
用人单位未准时足额代扣代缴的,由社会稳妥经办组织责令用人单位期限代缴,并依照社会稳妥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则向用人单位收取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员工承当滞纳金。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代扣代缴社会稳妥费的明细状况奉告员工自己。
第十四条[基金账户]征收的社会稳妥费,应当存入社会稳妥经办组织依照规则开设的社会稳妥基金收入户。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应当依照有关规则定时将收到的基金存入依法开设的社会稳妥基金财务专户。
第十五条[缴费记账]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对已征收的社会稳妥费,依据用人单位实践交纳额(包含用人单位为其员工代扣代缴额)和代扣代缴明细表,依照有关规则进行记账:
(一)用人单位交纳的社会稳妥费依照该单位各项社会稳妥费应缴额的比例别离计入根本养老稳妥基金、根本医疗稳妥基金、工伤稳妥基金、赋闲稳妥基金和生育稳妥基金;
(二)员工交纳的根本养老稳妥费、根本医疗稳妥费和赋闲稳妥费,按规则别离计入各项基金和相应的个人账户。
第十六条[缴费记载]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应当为用人单位和员工树立缴费记载,每年至少一次将缴费状况奉告用人单位和员工,并担任缴费记载的安全保密和保存完好。
用人单位和员工有权依照规则查询缴费记载。
第十七条[单位缴费状况通报]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员工代表大会通报或在本单位居处的明显方位发布本单位全年社会稳妥费交纳状况,承受员工监督。
第十八条[征收状况布告]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社会发布社会稳妥费征收状况,承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个人交纳]以个人身份参与社会稳妥的,应在当地社会稳妥经办组织规则的期限内及时处理缴费。
社会稳妥经办组织能够与银行或其他金融组织签定托付收款协议,在个人托付银行或其他金融组织代扣时,银行或其他金融组织依据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开出的托收凭据划缴参保个人应交纳的社会稳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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