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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3 06:52

环法〔 〕___号
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有关法令要求和你公司行为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则:“建造污染环境的项目,有必要恪守国家有关建造项目环境保护处理的规则。 建造项目的环境影响陈说书,有必要对建造项目发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则防治办法,经项目主管部分预审并按照规则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同意。环境影响陈说书经同意后,方案部分方可同意建造项目设计任务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则:“建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造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则报有批阅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批阅;建造项目有职业主管部分的,其环境影响陈说书或许环境影响陈说表应当经职业主管部分预审后,报有批阅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批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则:“建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令规则的批阅部分检查或许检查后未予同意的,该项目批阅部分不得同意其建造,建造单位不得开工建造。”
经查询,你公司_______________项目在未向我局报批建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现已于_______年____月开工建造。
你公司_______________项目未依法报批建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私行开工建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则,应当承当相应的法令责任。
二、奉告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则:“建造单位未依法报批建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许未按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则从头报批或许报请从头审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私行开工建造的,由有权批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分责令中止建造,期限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能够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上述法令规则,我局拟责令你公司_______________项目中止建造。
另据国务院《促进工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则》(国发〔2005〕40号),对归于约束类的建造项目,环境保护部分不得处理有关手续。因而,对契合国家工业政策的建造项目,你公司可依法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不契合国家工业政策的建造项目,应予关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则,你公司如对该处分定见有贰言,可在接到本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说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说和申辩的,视为你公司抛弃陈说和申辩的权力。三、联络方式
联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奉告。
奉告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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