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9 15:42第一条 为了保证因作业遭受事端损伤或许患作业病的员工能够及时取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防备和作业恢复,涣散用人单位的工伤危险,依据《工伤保险法令》(以下称《法令》),结合自治区实践,拟定本方法。
第二条 自治区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令》和本方法的规则参与工伤保险,为本单位悉数员工或许雇工(以下称员工)交纳工伤保险费。
自治区境内的各类企业的员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按照《法令》和方法的规则享用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力。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与工伤保险的详细步骤和方法由盟市劳作保证行政部分结合当地实践拟定,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报自治区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存案后施行。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法令》关于根本养老保险费、根本医疗保险费、赋闲保险费的征缴规则,由税务部分一致征收。
第四条 自治区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担任全区的工伤保险作业。
旗县级以上当地各级人民政府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担任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作业。
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则树立的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以下称经办组织)详细承办工伤保险业务。
第五条 工伤保险依据不同职业的工伤危险程度实施职业不同费率,并依据工伤保险费运用、工伤发作率等状况在每个职业界承认若干费率层次。详细区分规范按照《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告诉》(劳部社发〔2003〕29号)实行。
统筹区域经办组织依据用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许《营业执照》挂号的经营规模,对照工伤保险职业不同费率规范,承认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
第六条 工伤保险实施属地处理,工伤保险基金实施盟市级社会统筹。
跨区域、出产流动性较大的职业,能够采纳相对会集的方法异地参与统筹区域的工伤保险。详细方法按照劳作和社会保证部的规则实行。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证基金财务专户,用于《法令》规则的工伤保险待遇、劳作能力判定以及法令、法规规则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付出。详细付出方法由自治区劳作保证行政部分会同有关部分拟定。
第八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必定份额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区域重大事端的工伤保险待遇付出;储备金按工伤保险基金15%的份额提取。
盟市工伤保险经办组织将提取的储备金总额的70%作为盟市级储备金,另30%上缴自治区工伤保险经办组织,作为自治区级储备金。各统筹区域储备金历年结存余额不得超越当年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50%。
工伤保险储备金用于统筹区域重大事端的工伤保险待遇付出,盟市级储备金不足运用的,由自治区级储备金进行调剂,调剂后仍不足运用的由统筹区域人民政府垫支。储备金的运用方法由自治区劳作保证行政部分会同有关部分拟定。
第九条 劳作保证行政部分进行工伤确认按照《工伤确认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和社会保证部令第17号)实行。
第十条 员工发作工伤,经医治伤情相对安稳后存在残疾、影响劳作能力的,应当进行劳作能力判定。劳作能力判定规范按劳作和社会保证部拟定的规范实行。
第十一条 自治区、盟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由同级劳作保证行政部分、人事行政部分、卫生行政部分、工会组织、经办组织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或劳作能力判定中心,担任劳作能力判定的日常作业。
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树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法令》规则的规范。被延聘的专家由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发给聘书。
第十二条 员工因作业遭受事端损伤或许患作业病进行医治,享用工伤医疗待遇。
医治工伤所需费用契合工伤保险医治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规范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付出。工伤保险医治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规范,按劳作和社会保证部的规则实行。
第十三条 因为交通事端引起的工伤,应当首要按照《路途交通法》和有关规则处理,补偿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因为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员工不能取得交通事端补偿的,由工伤保险经办组织按照《法令》和本方法的规则付出待遇。
第十四条 工伤事端兼有第三者民事补偿责任的,先按民事补偿处理,补偿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十五条 员工因工致残被判定伤残等级的,由统筹区域的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发给相应等级的工伤伤残抚恤证件(简称《工伤伤残证》)。
第十六条 员工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存劳作联系,退出作业岗位,享用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付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规范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自己薪酬,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自己薪酬,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自己薪酬,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自己薪酬;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付出伤残补贴,规范为:一级伤残为自己薪酬的90%,二级伤残为自己薪酬的85%,三级伤残为自己薪酬的80%,四级伤残为自己薪酬的75%。伤残补贴实践金额低于当地最低薪酬规范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员工未处理退休手续前,用人单位和工伤员工应当以伤残补贴为基数,按规则交纳根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工伤员工到达退休年龄并处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补贴,享用根本养老保险待遇。根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第十七条 员工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用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付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规范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自己薪酬,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自己薪酬;
(二)保存与用人单位的劳作联系,由用人单位组织恰当作业。难以组织作业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补贴,规范为:五级伤残为自己薪酬的70%,六级伤残为自己薪酬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则为其交纳应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补贴实践金额低于当地最
低薪酬规范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员工自己提出,员工能够与用人单位免除或许中止劳作联系,由用人单位付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作业补助金。详细规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作业补助金兼并核算。以统筹区域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为基数,
五级伤残的为48个月;六级伤残的为42个月。
第十八条 员工因工致残被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用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付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规范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自己薪酬,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自己薪酬,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自己薪酬,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自己薪酬;
(二)劳作合同期满中止,或许员工自己提出免除劳作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付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作业补助金。详细规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作业补助金兼并核算。以统筹区域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为基数,七级伤残的为30个月;八级伤残的为24个
月;九级伤残的为18个月;十级伤残的为12个月。
第十九条 工伤员工工伤复发的,由统筹区域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承认。需求医治的,按《法令》和本方法的规则享用工伤待遇。
第二十条 员工因工逝世,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则从工伤保险基金收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区域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员工自己薪酬的必定份额发给由因工逝世员工生前供给首要日子来源、无劳作能力的亲属。规范为:爱人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许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规范的基础上添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该高于因工逝世员工生前的自己薪酬。供养亲属的详细规模及中止享用抚恤金待遇的规则,按《因工逝世员工供养亲属规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和社会保证部令第18号)实行;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规范由统筹区域按照当地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48个月—60个月的规范承认,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存案。
第二十一条 伤残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日子护理费由统筹区域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按照统筹区域上年度员工平均薪酬增长率的60%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二条 员工因工外出期间发作事端或许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端发作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薪酬,从第4个月起停发薪酬,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付出供养亲属抚恤金。日子有困难的,能够预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员工被人民法院宣告逝世的,按照《法令》和本方法的规则处理。
当下落不明人员从头呈现并经法院撤消逝世定论的,已收取的工伤待遇应当全额退回。
第二十三条 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担任处理工伤保险作业,实行下列责任:
(一)研讨拟定工伤保险的总体规划,拟定工伤保险的改革方案,依据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拟定工伤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贯彻施行工伤保险法令、法规,研讨拟定相关方针,并对法令、法规的实行状况进行监督查看;
(三)辅导工伤保险经办组织的作业;
(四)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付出状况进行监督查看;
(五)对经办组织提出的工伤保险开销用款方案和结余款的组织进行审阅;
(六)对经办组织工伤保险基金的年终预决算陈述进行审阅;
(七)对经办组织储备金的运用进行审阅。
第二十四条 工伤保险经办组织应当树立、健全各项作业准则,详细承办工伤保险业务,实行下列责任:
(一)帮忙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对事端损伤进行查询核实;
(二)核对用人单位的薪酬总额和员工人数,处理工伤保险挂号,并担任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员工享用工伤保险待遇状况的记载;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查询、计算;
(四)按照规则处理工伤保险基金的开销;
(五)按照规则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员工或许其直系亲属免费供给咨询服务;
(七)承当劳作保证行政部分托付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经办组织与医疗组织、辅佐用具装备组织在相等洽谈的基础上签定服务协议,报劳作保证行政部分审阅,经审定后由经办组织发布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组织、辅佐用具装备组织的名单。详细方法按劳作和社会保证部的规则实行。
第二十六条 国家机关和按照或许参照国家公务员准则进行人事处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作业人员因作业遭受事端损伤或许患作业病的,由所在单位付出费用。详细方法按国家的有关规则实行。
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参与工伤保险的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则实行。
第二十七条 无营业执照或许未经依法挂号、存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撤消营业执照或许撤消挂号、存案的单位的员工遭到事端损伤或许患作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员工或许逝世员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补偿,补偿规范按《不合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补偿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