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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的订立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1 13: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揽法》规则:土地承揽合同是指发包人(村委会)与承揽人(农户)之间依据乡村土地承揽法的规则,清晰两边权力义务联系的协议。其法令特征是①合同的主体是法定的。发包方是与农人团体所有土地规模相一致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村委会或许乡民小组。承揽方是本团体经济安排的农户。②合同的内容遭到法令规则的束缚。有些内容不答应当事人自在约好,如关于犁地的承揽期,乡村土地承揽法清晰规则为30年;再如关于承揽地的回收等,法令都有清晰规则。这些内容都不答应由当事人自在约好。③土地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发包方应当尊重承揽方的出产经营自主权,为承揽方供给出产、技能、信息服务,有权对承揽方进行监督。承揽方对其承揽的土地享有占有、运用、收益和流通的权力,应当保持土地的农业用处,维护和合理使用土地等。④合同归于要式合同。两边当事人签名签定土地承揽合同应当选用书面形式。
依据乡村土地承揽法第19条规则:缔结承揽合同的法定程序是:
(1)本团体经济安排成员的乡民会议选举产生承揽工作小组。这是进行土地承揽第一步,民主选举承揽工作小组,这表现广阔村子的毅力,能够确保承揽进程的公正合理性,另一方面触及土地的很多,计算承揽计划的拟定一列的具体工作,都要由工作小组来担任完结。
(2)承揽工作小组按照法令、法规的规则拟定并发布承揽计划。承揽计划的内容应当公正合理并照顾到本团体经济安排的实际情况,需求着重的是承揽工作小组应当按照“法令、法规的规则”拟定承揽计划。如在拟定的承揽计划时不得掠夺或不合法约束承揽户的土地承揽经营权,不得轻视妇女,不得违背土地管理法有关犁地维护和土地使用总体规划的规则。
(3)依法招集乡民举行乡民会议,讨论通过承揽计划。这一程序表现了乡民自治的精力。对承揽计划依据土地承揽法的规则,依法经本团体经济安排的乡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许2/3以上乡民代表赞同。
(4)揭露安排施行承揽计划。这直接联系到承揽计划的内容能否执行到实处。承揽计划经乡民会议赞同后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应当揭露施行承揽计划,将承揽计划中的内容执行。
(5)签定承揽合同。这是土地承揽的最终阶段。承揽合同应包含以下条款:①发包方承揽方的称号、发包职责人和承揽方代表的名字、居处。②承揽土地的称号位于面积质量等级。③承揽期限和起止日期。④承揽土的用处⑤发包方和承揽方的权力义务。
(6)违约职责。承揽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收效,承揽方自承揽合同收效时获得土地承揽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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