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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个人所得税税务如何管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5 22:08

自1994年的个人所得税变革以来,律师职业一向被作为高收入职业列于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要点处理目标之一。近几年跟着国家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强,律师更是被定为高收入集体而实施要点监管。
怎么进行合法科学的交税谋划将税负降至最低,成为很多律师重视的论题。作为一名税务律师,听讼网小编借此文讨论律师个人所得税的交税谋划,以期能对广大读者有所启示。
一、律师个人所得税概述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获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事务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0]149号](以下简称149号文)中的规则,律师因身份不同,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品种和方法也不尽相同。现别离论说如下:
1、合伙人律师
依据149号文规则:“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运营所得,从2000年起,中止征收企业所得税,作为出资律师的个人运营所得,依照有关规则,对比个体工商户的出产、运营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详细而言,是以律师事务所年度运营所得全额作为基数,按出资份额或许事前约好的份额核算各合伙人应分配的所得,据以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实践中,因账务健全与否,能否核算盈亏等条件不同,税务机关对律师事务所采纳了不同的征收方法,然后也对律师个人所得税的计征发生较大影响。现简述如下:
①查账征收的方法。
对财政制度健全,能正确进行财政会计核算,照实反映运营收入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采纳“查账征收”方法据实征收律师事务所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是国家鼓舞的交税方法,跟着国家税收征管体系的逐步完善、规范,征管力度的加强,查账征收将会成为最主要的征收方法。在该种征收方法下,律师事务所的营业所得或应交税所得额是每一交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本钱、费用以及丢失后的余额,这是选用会计核算方法归集或核算得出的应交税所得额。核算公式为:应交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本钱 费用 丢失 准予扣除的税金)。 各合伙人应纳个人所得税公式为:(应交税所得额×出资份额或约好份额-费用扣除规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北京W律师事务所是由A、B、C 三名合伙人出资兴办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出资份额各为三分之一。聘任律师3人,别离为D、E和F,其间W律师事务所每月付出D律师薪酬6000元; E律师不收取固定薪酬,其办案收入按2:8的份额在律所和个人世分配; F律师每月收取薪酬2000元,此外F律师个人承办案子收入交律师事务所三成,个人留七成。兼职律师1人G每月收取薪酬5000元。D、E、F、G四名律师的个人所得税均由个人担负,律师事务所代扣代缴。2007年全所收入总额为500万元,本钱、费用、丢失及税金总计290万元,年度运营所得为210万元。
②核定征收的方法
关于不能精确核算应税所得的律师事务所,税务机关采纳了核定征收的方法。核定征收方法详细操作可分为两种:一种为“核定征收率” 方法,即直接按律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乘以征收率核算出个人所得税,北京、广州等省均采纳该种方法,其核算公式为:应缴个人所得税额=全所收入总额×出资份额(或约好份额)×征收率。
别的一种为“核定应税所得率”方法。该种征收方法是以律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乘以必定的应税所得率,核算出应税所得额,然后再对比“个体工商户的出产、运营所得”应税项目选择适用税率,核算出个人所得税。依据国税发[2002]123号文件要求,该应税所得率不得低于25%.其核算公式为:应缴个人所得税额=(全所收入总额×出资份额(或约好份额)×应税所得率-国家规则费用扣除规范)×税率-速算扣除数。
因为个人所得税归于当地税种,各省规则不尽相同。相比较而言,因榜首种方法操作简略,被选用的较多 .现以北京为例加以概述。依据《北京市当地税务局关于调整律师事务所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的告诉》(京地税个[2005]69号)规则,合伙人交纳个税方法为:每季度按律师事务所累计运营收入确认适用征收率,核算应交税款后,再按各投资者约好分配份额分摊税款,合伙协议没有约好分配份额的,按合伙人数量均匀分摊税款,别离申报交税。
级次 运营收入额(季度累计) 征收率(%)
一 不超越100万元的部分 5
二 超越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 6
三 超越300万元的部分 7
仍以上述W律师事务所为例,该所2007年榜首季度全所收入1,250,000元,其间A合伙律师收费40万元、B合伙律师收费30万元、C合伙律师收费30万元,其他人员收费共25万元。 如采纳核定征收方法,合伙人榜首季度A、B、C三名合伙人共应交纳个税:1,000,000×5% 250,000×6%=65,000元。对上述税金,A、B、C能够约好交纳份额,如没有约好,则均匀分摊。
2、聘任律师
依据律师事务所是否发给聘任律师固定薪水,可将聘任律师分为以下类型:
榜首类是薪水律师。薪水律师如期从律师事务所收取固定薪酬,除此之外,不再有提成收入。依据149号文规则,对薪水律师每月收入以“薪酬、薪水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如上述W律师事务所D律师,每月应纳个税为:(6000-1600 )×15%-125=535元。
第二类是提成律师。律师事务所按提成律师每个月事务收入的固定份额付出其薪酬。依据149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帐征收的告诉》(国税发[2002]123号)规则,对提成律师个税计征因律师事务所是否担负其办案经费的不同,分为两种状况:一种状况是事务所不担负律师办案经费(如交通费、资料费、通讯费及延聘人员等费用),则以分红收入扣除办案开销,余额按“薪酬、薪水所得”项目计征个税。律师从其分红收入中扣除处理案子开销费用的规范,由各省级地税局确认,一般为律师当月分红收入的30%;第二种状况是,律师事务所担负律师办案经费或许提成律师的其他个人费用在所内报销,在这种状况下,核算个税时不再扣除30%的办案经费,也就是说直接以分红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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