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担保的五种方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3 09:45
关于担保的方法我国法令有着清晰的规则,在进行担保的时分债款人能够挑选一种方法进行担保,这也是债款人的要求,不然就无法进行相关的假贷合同签定。那么,法定担保的五种方法有哪些?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什么是担保
担保,是指在假贷、生意、货物运输、加工承包等经济活动中,债款人为确保其债款完成的,要求债款人向债款人供给担保的合同。担保方法为确保、典当、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
担保方法依据担保法的规则有确保、典当、质押、留置、定金五种。
1、确保
确保指债款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款人实行债款而向债款人所伯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好担保。是指确保人和债款人约好,当债款人不实行债款时,确保人按照约好实行债款或许承当职责的行为。
2、典当
债款人或第三人对债款人以必定产业作为清偿债款担保的法令行为。供给典当产业的债款人或第三人称为典当人;所供给典当产业称为典当物;债款人则为典当权人,因而享有的权力称为典当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典当设定之后,在债款人到期不实行债款时,典当权人有权按照法令的规则以典当物折价或以典当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款人优先受偿。典当物能够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令制止流转或制止强制执行的产业不得作为典当物。
3、质押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法,指债款人与债款人或债款人供给的第三人以洽谈缔结书面合同的方法,移转债款人或许债款人供给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力的占有,在债款人不实行债款时,债款人有权以该产业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4、留置
留置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为对方不实行合同责任,对现已占有的对方产业采纳的拘留处置的一种确保方法。
5、定金
定金是以合同缔结或在实行之前付出的必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法。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承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承受方。
如果您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什么是担保
担保,是指在假贷、生意、货物运输、加工承包等经济活动中,债款人为确保其债款完成的,要求债款人向债款人供给担保的合同。担保方法为确保、典当、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
担保方法依据担保法的规则有确保、典当、质押、留置、定金五种。
1、确保
确保指债款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款人实行债款而向债款人所伯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好担保。是指确保人和债款人约好,当债款人不实行债款时,确保人按照约好实行债款或许承当职责的行为。
2、典当
债款人或第三人对债款人以必定产业作为清偿债款担保的法令行为。供给典当产业的债款人或第三人称为典当人;所供给典当产业称为典当物;债款人则为典当权人,因而享有的权力称为典当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典当设定之后,在债款人到期不实行债款时,典当权人有权按照法令的规则以典当物折价或以典当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款人优先受偿。典当物能够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令制止流转或制止强制执行的产业不得作为典当物。
3、质押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法,指债款人与债款人或债款人供给的第三人以洽谈缔结书面合同的方法,移转债款人或许债款人供给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力的占有,在债款人不实行债款时,债款人有权以该产业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4、留置
留置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为对方不实行合同责任,对现已占有的对方产业采纳的拘留处置的一种确保方法。
5、定金
定金是以合同缔结或在实行之前付出的必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法。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承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承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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