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盗窃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30 00:32
——偷盗罪的违法构成、确定、处分及相应的司法解说
(深圳陈伟律师 手机:13715219058)
一、偷盗罪的概念构成
偷盗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隐秘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或许屡次隐秘盗取公私资产的行为。 二、偷盗罪的违法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公私资产的一切权。侵略的方针,是国家、团体或个人的资产,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别离的物品,也能够成为偷盗罪侵略的客体。别的,动力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方针。在《供电经营规矩》中就有偷盗用电之说。假如偷盗用电到达必定的数额,也能够偷盗罪论处。因而,咱们不能说盗钱才叫偷盗罪。 偷盗罪侵略的客体是公私资产的一切权。一切权包含占有、运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儿的一切权一般指合法的一切权,但有时也有例外状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盗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解说》的规则:“偷盗违禁品,按偷盗罪处理的,不计数额,依据情节轻重量刑。偷盗违禁品或违法分子不法占有的资产也构成偷盗罪。” 偷盗罪侵略的方针是公私资产,这种公私资产的特征是:(1)该物品能够被人们所操控和占有。操控和占有是现实上的分配。一般状况下,是指有形资产,可是无形物也能够被人们所操控,也就能够成为偷盗罪侵略的方针,如电力、煤气、手机号码等。不能被人们操控的阳光、风力、空气、电波、磁力等就不能成为偷盗罪侵略的方针。(2)具有必定的经济价值,能够用钱银来衡量。(3)在空间上能够被移动。一切的动产和不动产上的附着物都可能成为偷盗罪侵略的方针。(4)别人的资产。偷盗犯不可能偷盗自己的资产,他所偷盗的方针是“别人的资产”。尽管是自己的资产,但由别人合法占有或运用,亦视为“别人的资产”。忘记物是忘记人丢掉但知其地点的资产,大多处于忘记人分配力所及的范围内,其一切权或占有权仍归于忘记人,亦视为“别人的资产”,遗失物是失主丢掉而又不知其地点的资产。行为人拾得遗失物,应按《民法通则》处理,一般不构成违法,无主物是被一切人扔掉的资产、无人承继的遗产等。占有无主物,不构成违法。被人扔掉的资产归先占者一切。占有无人承继的遗产应退还给国家或团体。埋藏物、躲藏物不是无主物。依据《民法通则》规则:“一切人不明的埋藏物、躲藏物,归国家一切。”盗掘墓葬,盗取资产数额较大,以偷盗罪论处。《文物维护法》规则:“私自发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以偷盗论处。”(5)一些特别的资产尽管具有上述四个特征,仍不能成为偷盗方针。如枪支、弹药,正在运用的变压器等。如偷盗通讯线路上的电线构成损坏通讯设备罪,偷盗库房中的电线则构成偷盗罪。由于前者的直接客体是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而后者的直接客体是公私资产的一切权。偷盗枪支、弹药则构成偷盗枪支、弹药罪,不构成偷盗罪。(6)偷盗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资产,依据《解说》一般可不按违法处理。对确有追查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差异。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这种违法案子由于只发作在家庭成员之间,其社会危害性显着低于其他的偷盗案子,因而,在处理时一般施行的是不告不睬准则,也便是就,归于自诉的领域,假如被害人不自动追查,那么司法机关在一般状况是不会依职权去追查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隐秘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或许屡次隐秘盗取公私资产的行为。 所谓隐秘盗取,是指行为人采纳自以为不为资产的一切者、保管者或许经手者所发觉的办法,私自将资产取走的行为。至于别人是否发现,在所不问。仅仅行为人是自以为不被别人发现或许没有被别人发现。
其具有以下特征:(1)隐秘盗取是指在获得资产的过程中没有被发现,是在私自进行的。假如正在取财的过程中,就被别人发现阻挠,而仍强行拿走的,则不是隐秘盗取,构成违法,应以掠夺罪论处,这种类型归于转化型的掠夺罪假如取财时没有发觉,但资产窃到手后即被发觉,后揭露带着资产逃跑的,仍归于隐秘盗取,要以偷盗论处;假如施用骗术,搬运被害人注意力,然后在其不知不觉的状况下取走资产的仍构成隐秘盗取;假如事前乘人不备,潜入某一场所,在无人发现的过程中隐秘取财的,也为隐秘盗取。在司法实践中,在深圳曾发作过这样的事例:行为人以丢钱包的办法,将被害人骗上车,然后趁其不备,隐秘地将其身上的钱包及其他物品偷走,并且从头到尾都没有运用暴力,那么在这种状况下,应当以偷盗罪科罪比较恰当,而不是诈骗罪或许掠夺罪。
(2)隐秘盗取是针对资产一切人、保管人、经手人而言的,即为资产的一切人、保管人、经手人没有发觉。在盗取资产的过程中,只需资产的一切人、保管人、经手人没有发觉,即便被其别人如路人发现的,也应是本罪的隐秘盗取。如在公交车上,行为人施行偷盗行为,资产的一切人并不知其资产被偷盗,但被其别人发现,且没有进行阻挠,在这种状况下,仍应当以偷盗论处。
(3)隐秘盗取,是指行为人自以为没有被资产一切人、保管人经手人发觉。这儿着重的是行为人“自以为”不被别人发现。假如在取财过程中,现实上已为被害人发觉,但被害人由于种种原因未加阻挠,行为人对此也不知道被发觉,把资产取走的,仍为隐秘盗取。假如行为人已明知被别人发觉即便被害人未阻挠而仍取走的,行为带有公开性,这时就不再归于隐秘盗取,而是归于掠夺或许争夺了。但不管其方式怎么,只需其实质上归于隐秘盗取,就可构本钱罪的偷盗行为。假如行为人的行为现已被发现,可是资产一切权人、保管人想阻挠可是没有才干阻挠,比方是残疾人,或许是由于其他原因无法阻挠,比方双腿残疾,行走不方便,在发现行为人的偷盗行为之后,苦苦恳求,要求行为人中止施行偷盗行为的,但行为人依然持续施行偷盗行为,在这种状况下,行为人的行为就现已不是偷盗,而是掠夺行为了。由于行为的性质现已发作了实质的改变。
隐秘盗取的公私资产还有一个量或许情节的规则,也便是说偷盗有必要到达数额较大或许尽管没有到达数额较大但施行了屡次偷盗的,才干确定为违法。假如没有到达数额较大且偷盗次数亦没有到达屡次,则不能构本钱罪。数额较大一般是指实践盗取了数额较大的资产。行为人没有实践获得资产,即偷盗未遂,一般状况下不应以违法处理。但假如以偷盗巨款、珍费文物等贵重物品为方针,潜人银行、博物馆等偷盗未遂的,仍应以为构本钱罪未遂而追查其刑事责任。所谓数额较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说的规则,是指个人偷盗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所谓屡次,是指在必定时间内即1年内入户偷盗或许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到达刑事责任年纪(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才干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正是对本罪修正的重要内容。依原刑法,已满l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严峻偷盗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则。这也是国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维护的一个表现。 (四)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直接成心,且具有不合法占有的意图。 三、偷盗罪的确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边界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日子困难偶然偷盗资产的、或许被钳制参与偷盗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偷盗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恰当处分。把偷盗自己家电或近亲属资产的行为与社会上的偷盗违法行为加以差异。《解说》规则,对此类案子,一般可不按违法处理;对确有追查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差异。 依据《解说》的规则,偷盗公私资产虽已到达“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细微,并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不作为违法处,。" l、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悉数退赃、退赔的; 3、自动投案的; 4、被钳制参与偷盗活动,没有分赃或许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细微、危害不大的。 (二)本罪与他罪和违法行为的边界 1、运用投毒、爆破办法偷鱼的违法性质问题。假如是出于偷盗的意图,毒死或炸死较大数量的鱼,将其偷走,未引起其他严峻后果的,应定为偷盗罪;假如不管人畜安危,向供饮用的池塘中投进很多的剧毒药物,或许向堤堰、其他公共设备邻近的水性中抛掷很多炸药,严峻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资产遭受大丢掉的,应定投毒罪或爆破罪;假如是为了偷鱼或挟私报复,向鱼塘内投进很多剧毒药物,严峻污染水质,毒死整塘的鱼,使团体的或个人承包的养鱼出产遭到严峻损坏,丢掉修重的,应定损坏出产经营罪,一起还应查明毒物或炸蓟的来历,抑牵连犯有其他罪的,则应从一重罪惩办。 2、盗伐林木的违法性质。违背保沪森林法规,隐秘地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情节严峻的,由于本法分则还有规则,构成盗伐林木罪,不以偷盗罪论处;假如不是盗伐成长中的林木,而是偷盗现已砍伐下来的木材的,或许偷砍别人房前屋后、自留地上栽培的零散树木数额较大的,则应构成偷盗罪。 3、对偷盗珍贵文物的,假如仅属盗取,应定偷盗罪;在偷盗过程中损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的,能够按偷盗罪或许损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罪中的一重罪从重处分。 4、偷盗墓葬,盗取数额较大的资产,应以偷盗罪论处;虽未窃得资产或窃得少数资产的,如情节严峻,也应以偷盗罪论处;假如盗取少数资产,情节细微的,可由公安机关酌情给予治安处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应依本法第328条之规则。 5、成心偷盗枪支、弹药、爆破物或公函、证件、印章的,因偷盗的是刑法规则的特定方针,故依法应定偷盗枪支、弹药、爆破物罪或偷盗公函、证件、印章罪,不以偷盗罪论;假如在偷盗到的手提包中意外地发现放有枪支、弹药,因无偷盗枪支、弹药的成心,仍应以偷盗罪论处;假如偷盗拎包后发现内有枪支、弹约而又私藏的,则构成私藏枪支、弹药罪。 6、偷盗铁路线上行军设备的零件、部件或许铁路线上的器件,危及行车安全,构成违法的,依据
1990年9月7日经过的《铁路法》的规则,以损坏交通设备罪论处。
7、盗取支票骗实现金或许骗购物品的违法性质。盗取别人购买的旅行支票,摹仿失主签字,骗实现款或许骗购物品的,盗取单位盖过章的空白支票,填写收款单位和金额,骗购物品的,假如数额较大,一般构成偷盗罪。行为人尽管运用了诈骗手法,但他选用隐秘盗取手法获得支票是决定性的,而实现或购物是持续完结偷盗行为,终究受丢掉的是丢掉支票个人或单位。所以,仍应构成偷盗罪,而不构成收据诈骗罪。假如偷盗犯勾通别人假充签发支票的个人或单位人员去实现或购物的,后者假如知道支票是偷来的,构成偷盗罪的共犯;假如不知道支票是偷来的,他滥竽充数,虚拟现实,选用诈骗办法占有资产则可定为收据诈骗罪。
8、依据本法第210条第1款规则,偷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许能够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按照本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9、依据本法第253条第2款规则,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许藏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盗取资产的,按照本条的规则即本罪科罪从重处分。
10、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
1989年9月15日《关于非邮电工作人员不合法开拆别人函件并从中盗取资产案子定性问题的批复》之规则,非邮电工作人员不合法开拆别人函件,侵略通讯自在权力情节严峻,并从中盗取少数资产,或许盗取汇票、汇款支票,骗得汇兑款数额不大的,按照刑法关于侵略通讯自在罪的规则,从重处分。非邮电工作人员不合法开拆别人函件,侵略公民通讯自在权力,情节严峻,并从中盗取少数资产数额较大的,应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准则,按照刑法关于偷盗罪的规则从重处分。
11、偷盗信用卡并运用的,依据本法第196条第3款规则,应以偷盗罪治罪。偷盗数额应当依据行为人偷盗信用卡后运用的数额确定。
五、偷盗罪的处分
依据刑法的规则,本罪有4个量刑起伏,即: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分金。
2、犯本罪,情节严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分金。
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峻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情节特别严峻,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许其他特别严峻情节。
4、犯本罪,具有偷盗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许偷盗珍贵文物,情节严峻的景象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没收产业。
5、关于依法应当判处分金刑的偷盗违法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偷盗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分金;关于依法应当判处分金刑,但没有偷盗数额或许无法核算偷盗数额的违法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分金。
(深圳陈伟律师 手机:13715219058)
一、偷盗罪的概念构成
偷盗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隐秘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或许屡次隐秘盗取公私资产的行为。 二、偷盗罪的违法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公私资产的一切权。侵略的方针,是国家、团体或个人的资产,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别离的物品,也能够成为偷盗罪侵略的客体。别的,动力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方针。在《供电经营规矩》中就有偷盗用电之说。假如偷盗用电到达必定的数额,也能够偷盗罪论处。因而,咱们不能说盗钱才叫偷盗罪。 偷盗罪侵略的客体是公私资产的一切权。一切权包含占有、运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儿的一切权一般指合法的一切权,但有时也有例外状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盗案子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解说》的规则:“偷盗违禁品,按偷盗罪处理的,不计数额,依据情节轻重量刑。偷盗违禁品或违法分子不法占有的资产也构成偷盗罪。” 偷盗罪侵略的方针是公私资产,这种公私资产的特征是:(1)该物品能够被人们所操控和占有。操控和占有是现实上的分配。一般状况下,是指有形资产,可是无形物也能够被人们所操控,也就能够成为偷盗罪侵略的方针,如电力、煤气、手机号码等。不能被人们操控的阳光、风力、空气、电波、磁力等就不能成为偷盗罪侵略的方针。(2)具有必定的经济价值,能够用钱银来衡量。(3)在空间上能够被移动。一切的动产和不动产上的附着物都可能成为偷盗罪侵略的方针。(4)别人的资产。偷盗犯不可能偷盗自己的资产,他所偷盗的方针是“别人的资产”。尽管是自己的资产,但由别人合法占有或运用,亦视为“别人的资产”。忘记物是忘记人丢掉但知其地点的资产,大多处于忘记人分配力所及的范围内,其一切权或占有权仍归于忘记人,亦视为“别人的资产”,遗失物是失主丢掉而又不知其地点的资产。行为人拾得遗失物,应按《民法通则》处理,一般不构成违法,无主物是被一切人扔掉的资产、无人承继的遗产等。占有无主物,不构成违法。被人扔掉的资产归先占者一切。占有无人承继的遗产应退还给国家或团体。埋藏物、躲藏物不是无主物。依据《民法通则》规则:“一切人不明的埋藏物、躲藏物,归国家一切。”盗掘墓葬,盗取资产数额较大,以偷盗罪论处。《文物维护法》规则:“私自发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以偷盗论处。”(5)一些特别的资产尽管具有上述四个特征,仍不能成为偷盗方针。如枪支、弹药,正在运用的变压器等。如偷盗通讯线路上的电线构成损坏通讯设备罪,偷盗库房中的电线则构成偷盗罪。由于前者的直接客体是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而后者的直接客体是公私资产的一切权。偷盗枪支、弹药则构成偷盗枪支、弹药罪,不构成偷盗罪。(6)偷盗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资产,依据《解说》一般可不按违法处理。对确有追查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差异。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这种违法案子由于只发作在家庭成员之间,其社会危害性显着低于其他的偷盗案子,因而,在处理时一般施行的是不告不睬准则,也便是就,归于自诉的领域,假如被害人不自动追查,那么司法机关在一般状况是不会依职权去追查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隐秘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或许屡次隐秘盗取公私资产的行为。 所谓隐秘盗取,是指行为人采纳自以为不为资产的一切者、保管者或许经手者所发觉的办法,私自将资产取走的行为。至于别人是否发现,在所不问。仅仅行为人是自以为不被别人发现或许没有被别人发现。
其具有以下特征:(1)隐秘盗取是指在获得资产的过程中没有被发现,是在私自进行的。假如正在取财的过程中,就被别人发现阻挠,而仍强行拿走的,则不是隐秘盗取,构成违法,应以掠夺罪论处,这种类型归于转化型的掠夺罪假如取财时没有发觉,但资产窃到手后即被发觉,后揭露带着资产逃跑的,仍归于隐秘盗取,要以偷盗论处;假如施用骗术,搬运被害人注意力,然后在其不知不觉的状况下取走资产的仍构成隐秘盗取;假如事前乘人不备,潜入某一场所,在无人发现的过程中隐秘取财的,也为隐秘盗取。在司法实践中,在深圳曾发作过这样的事例:行为人以丢钱包的办法,将被害人骗上车,然后趁其不备,隐秘地将其身上的钱包及其他物品偷走,并且从头到尾都没有运用暴力,那么在这种状况下,应当以偷盗罪科罪比较恰当,而不是诈骗罪或许掠夺罪。
(2)隐秘盗取是针对资产一切人、保管人、经手人而言的,即为资产的一切人、保管人、经手人没有发觉。在盗取资产的过程中,只需资产的一切人、保管人、经手人没有发觉,即便被其别人如路人发现的,也应是本罪的隐秘盗取。如在公交车上,行为人施行偷盗行为,资产的一切人并不知其资产被偷盗,但被其别人发现,且没有进行阻挠,在这种状况下,仍应当以偷盗论处。
(3)隐秘盗取,是指行为人自以为没有被资产一切人、保管人经手人发觉。这儿着重的是行为人“自以为”不被别人发现。假如在取财过程中,现实上已为被害人发觉,但被害人由于种种原因未加阻挠,行为人对此也不知道被发觉,把资产取走的,仍为隐秘盗取。假如行为人已明知被别人发觉即便被害人未阻挠而仍取走的,行为带有公开性,这时就不再归于隐秘盗取,而是归于掠夺或许争夺了。但不管其方式怎么,只需其实质上归于隐秘盗取,就可构本钱罪的偷盗行为。假如行为人的行为现已被发现,可是资产一切权人、保管人想阻挠可是没有才干阻挠,比方是残疾人,或许是由于其他原因无法阻挠,比方双腿残疾,行走不方便,在发现行为人的偷盗行为之后,苦苦恳求,要求行为人中止施行偷盗行为的,但行为人依然持续施行偷盗行为,在这种状况下,行为人的行为就现已不是偷盗,而是掠夺行为了。由于行为的性质现已发作了实质的改变。
隐秘盗取的公私资产还有一个量或许情节的规则,也便是说偷盗有必要到达数额较大或许尽管没有到达数额较大但施行了屡次偷盗的,才干确定为违法。假如没有到达数额较大且偷盗次数亦没有到达屡次,则不能构本钱罪。数额较大一般是指实践盗取了数额较大的资产。行为人没有实践获得资产,即偷盗未遂,一般状况下不应以违法处理。但假如以偷盗巨款、珍费文物等贵重物品为方针,潜人银行、博物馆等偷盗未遂的,仍应以为构本钱罪未遂而追查其刑事责任。所谓数额较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说的规则,是指个人偷盗公私资产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所谓屡次,是指在必定时间内即1年内入户偷盗或许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到达刑事责任年纪(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才干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正是对本罪修正的重要内容。依原刑法,已满l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严峻偷盗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则。这也是国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维护的一个表现。 (四)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直接成心,且具有不合法占有的意图。 三、偷盗罪的确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边界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日子困难偶然偷盗资产的、或许被钳制参与偷盗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偷盗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恰当处分。把偷盗自己家电或近亲属资产的行为与社会上的偷盗违法行为加以差异。《解说》规则,对此类案子,一般可不按违法处理;对确有追查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差异。 依据《解说》的规则,偷盗公私资产虽已到达“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细微,并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不作为违法处,。" l、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悉数退赃、退赔的; 3、自动投案的; 4、被钳制参与偷盗活动,没有分赃或许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细微、危害不大的。 (二)本罪与他罪和违法行为的边界 1、运用投毒、爆破办法偷鱼的违法性质问题。假如是出于偷盗的意图,毒死或炸死较大数量的鱼,将其偷走,未引起其他严峻后果的,应定为偷盗罪;假如不管人畜安危,向供饮用的池塘中投进很多的剧毒药物,或许向堤堰、其他公共设备邻近的水性中抛掷很多炸药,严峻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资产遭受大丢掉的,应定投毒罪或爆破罪;假如是为了偷鱼或挟私报复,向鱼塘内投进很多剧毒药物,严峻污染水质,毒死整塘的鱼,使团体的或个人承包的养鱼出产遭到严峻损坏,丢掉修重的,应定损坏出产经营罪,一起还应查明毒物或炸蓟的来历,抑牵连犯有其他罪的,则应从一重罪惩办。 2、盗伐林木的违法性质。违背保沪森林法规,隐秘地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情节严峻的,由于本法分则还有规则,构成盗伐林木罪,不以偷盗罪论处;假如不是盗伐成长中的林木,而是偷盗现已砍伐下来的木材的,或许偷砍别人房前屋后、自留地上栽培的零散树木数额较大的,则应构成偷盗罪。 3、对偷盗珍贵文物的,假如仅属盗取,应定偷盗罪;在偷盗过程中损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的,能够按偷盗罪或许损坏珍贵文物、名胜古迹罪中的一重罪从重处分。 4、偷盗墓葬,盗取数额较大的资产,应以偷盗罪论处;虽未窃得资产或窃得少数资产的,如情节严峻,也应以偷盗罪论处;假如盗取少数资产,情节细微的,可由公安机关酌情给予治安处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应依本法第328条之规则。 5、成心偷盗枪支、弹药、爆破物或公函、证件、印章的,因偷盗的是刑法规则的特定方针,故依法应定偷盗枪支、弹药、爆破物罪或偷盗公函、证件、印章罪,不以偷盗罪论;假如在偷盗到的手提包中意外地发现放有枪支、弹药,因无偷盗枪支、弹药的成心,仍应以偷盗罪论处;假如偷盗拎包后发现内有枪支、弹约而又私藏的,则构成私藏枪支、弹药罪。 6、偷盗铁路线上行军设备的零件、部件或许铁路线上的器件,危及行车安全,构成违法的,依据
1990年9月7日经过的《铁路法》的规则,以损坏交通设备罪论处。
7、盗取支票骗实现金或许骗购物品的违法性质。盗取别人购买的旅行支票,摹仿失主签字,骗实现款或许骗购物品的,盗取单位盖过章的空白支票,填写收款单位和金额,骗购物品的,假如数额较大,一般构成偷盗罪。行为人尽管运用了诈骗手法,但他选用隐秘盗取手法获得支票是决定性的,而实现或购物是持续完结偷盗行为,终究受丢掉的是丢掉支票个人或单位。所以,仍应构成偷盗罪,而不构成收据诈骗罪。假如偷盗犯勾通别人假充签发支票的个人或单位人员去实现或购物的,后者假如知道支票是偷来的,构成偷盗罪的共犯;假如不知道支票是偷来的,他滥竽充数,虚拟现实,选用诈骗办法占有资产则可定为收据诈骗罪。
8、依据本法第210条第1款规则,偷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许能够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按照本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9、依据本法第253条第2款规则,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许藏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盗取资产的,按照本条的规则即本罪科罪从重处分。
10、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
1989年9月15日《关于非邮电工作人员不合法开拆别人函件并从中盗取资产案子定性问题的批复》之规则,非邮电工作人员不合法开拆别人函件,侵略通讯自在权力情节严峻,并从中盗取少数资产,或许盗取汇票、汇款支票,骗得汇兑款数额不大的,按照刑法关于侵略通讯自在罪的规则,从重处分。非邮电工作人员不合法开拆别人函件,侵略公民通讯自在权力,情节严峻,并从中盗取少数资产数额较大的,应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准则,按照刑法关于偷盗罪的规则从重处分。
11、偷盗信用卡并运用的,依据本法第196条第3款规则,应以偷盗罪治罪。偷盗数额应当依据行为人偷盗信用卡后运用的数额确定。
五、偷盗罪的处分
依据刑法的规则,本罪有4个量刑起伏,即: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分金。
2、犯本罪,情节严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分金。
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峻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情节特别严峻,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许其他特别严峻情节。
4、犯本罪,具有偷盗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许偷盗珍贵文物,情节严峻的景象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许死刑,并处没收产业。
5、关于依法应当判处分金刑的偷盗违法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偷盗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分金;关于依法应当判处分金刑,但没有偷盗数额或许无法核算偷盗数额的违法分子,应当在一干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分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