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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9 21:18

非居民交税责任人的界说如下所示:非居民交税责任人,是指不符合居民交税责任人断定规范(条件)的交税责任人。非居民交税责任人承当有限交税责任,即仅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向我国交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交税责任人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法》规则,非居民交税责任人是“在我国境内无居处又不寓居或许无居处而在境内寓居不满1年的个人”。因而,在现实生活中,非居民交税责任人实践上是在一个交税年度中,没有在我国境内寓居,或许在我国境内寓居不满1年的外籍人员、华裔或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需求留意的是,关于非居民交税责任人,因为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因而判别其所得来源地就成为确认该项所得是否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重要依据。
所得来源地判别既应该反映经济活动的本质,又要遵从便利税务机关实施有用征管的准则,具体规则如下:
1.薪酬、薪水所得,以交税人因任职、受雇、履约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2.出产、运营所得,以出产、运营活动完成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3.劳务酬劳所得,以交税人实践供给劳务的地址,作为所得来源地。
4.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作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完成转让的地址为所得来源地。
5.产业租借所得,以被租借产业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6.利息、股息、盈利所得,以付出利息、股息、盈利的企业、安排、安排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7.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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